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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加大政府购买助残服务力度


 发布时间: 2017-01-10     

     就业难实现、教育跟不上、创业缺条件……这成了不少残疾人脱贫致富的“拦路虎”。不过,这一切已有望改变——云南省日前发布的《云南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中明确:云南省将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每年招录的公务员计划总数中,要确定一定数量专项用于招录残疾人。

  规划纲要明确了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10项主要指标,包括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预期大于6.5%;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大于95%;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预期达到90%;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预期达到95%;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脱贫率要达到100%;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要达到95%等。

  为此,云南省将大力促进城乡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增收,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应建立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岗位预留制度,带头招录和安排残疾人就业;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建立残疾人公务员招录制度和残疾人公务员实名统计制度,在每年招录的公务员计划总数中确定一定数量专项用于招录残疾人;加大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的奖励力度。此外,还要多渠道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残疾人,按照规定给予创业扶持、税费减免和社会保险补贴。同时借助“互联网+”行动计划,鼓励残疾人利用网络就业创业,给予其设施设备和网络资费补助。

  值得注意的是,云南省还将加大政府购买助残服务力度,将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重点领域,以残疾人康复护理、托养照料、生活服务、扶贫解困、职业培训、就业创业服务、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家居无障碍环境改造等为重点,逐步完善政府购买助残服务指导性目录,扩大购买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