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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公布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结果


 发布时间: 2017-04-07     
    陕西省财政厅近日公布2016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结果,8家代理机构被要求责令整改。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的通报,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4个方面,一是未按规定发布政府采购信息。陕西德信招标有限公司、陕西西北民航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的4个项目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未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成交结果。二是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陕西德信招标有限公司、陕西建华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陕西西北民航招标有限公司、陕西宇辰招标有限公司、陕西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天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27个项目采购文件未载明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给予6%-10%的价格扣除。陕西德信招标有限公司、陕西建华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陕西西北民航招标有限公司、陕西宇辰招标有限公司、陕西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30个项目采购文件未列明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要求。三是评分标准要素设置不合规。陕西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1个项目综合评分法中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四是未按规定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陕西德信招标有限公司、陕西西北民航招标有限公司、陕西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11个项目存在未按规定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陕西省财政厅责令陕西德信招标有限公司等8家代理机构在通报发出之日起15日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专题上报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