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环保部获悉,因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石化”)被当地环保部门按日计罚,上半年共处罚金1440万元,目前正在整改中。
根据环保部发布的2016年上半年东北三省排放严重超标的国控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及处理处置情况显示,第一季度共有20家企业上榜,大连石化被按日计罚共计590万元;二季度有10家企业,大连石化依然在列,并被提高罚款额度至850万元。
此次发布的榜单中,还有包括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动力一厂、中石油大庆石化分公司炼油厂及热电厂等数家中石油下属企业。其中中石油大庆石化分公司热电厂被罚款130万元之后已于6月14日达标,而其余三家仍然正在整改。
值得注意的是,大连石化并不是今年首次上环保“黑名单”。近年来大连石化超标排放问题较为突出,多次被处罚仍整改不到位。
依据新环保法和新大气法,大连市环境监察支队自2015年5月5日起,对大连石化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同时启动了按日计罚。截至7月底,对这家企业累计下达处罚1942万元。
大连市环境监察支队公开的信息显示,今年1月1日,该公司净烟气排放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出口排放浓度连续超标,其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出口浓度平均值分别为311.71毫克每立方米、674.1毫克每立方米。大连市环保部门要求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罚款10万元。
2016年2月1日,当地环保执法部门再次对该单位进行现场复查。根据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出具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小时平均值日报表显示,仍超标排放。处罚内容显示,从2016年1月2日起至2016年1月29日止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罚款280万元。3月1日大连市环境监察支队对该单位再次复查,监测结果显示该单位动力厂2016年2月28日1、2#和3、4#炉排口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24小时连续超标。
对于环保未达标的原因,大连石化方面解释称,部分原因是由于华能第二热电厂建设严重滞后,大连石化热电联合车间锅炉无法按期关停。企业虽采取引入外部LNG清洁能源、低氮燃烧改造试点等工作,但一直无法满足2014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老火电厂新排放标准要求。
大连石化提供的资料显示,公司正按照整改方案,推进热电厂烟气脱硫脱硝项目的实施,总投资达到3亿元,整个改造分两期实施。一期项目5号、6号锅炉脱硫脱硝改造将于今年10月底投产,实现达标排放。目前,现场土建施工正在进行,公司正全力组织推进。二期项目已经启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将于今年底前完成脱硝改造,2017年6月底完成脱硫设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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