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装土石方分公司的老总,使用虚假项目工程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他人360万元保证金。10月28日,犯罪嫌疑人任某已被检方批准逮捕。
2015年1月28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济侦查犯罪支队忽然接到两名受害人的报警,称自己被诈骗150万元保证金。此后不久,又有人报案称被诈骗210万元保证金,两起案件的诈骗行为人均为任某。
警方在对该案件调查过程中,发现今年56岁的任某并非是什么土石方公司的老总,所有的身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甚至是公章合同都是伪造的。“通过工商、国土资源部门查询,根本没有关于任某本人、公司以及煤矿资源等登记的任何线索。”办案警官介绍。
据受害人黄某介绍,2014年7月,他经人介绍认识了任某。“他说自己是新疆某土石方有限公司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且公司在鄯善县某煤矿有土石方剥离及煤炭挖运工程。”黄某说,在看到任某出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土石方资质证书等后,他和另一家公司和任某签订了《煤矿工程联营内部协议》,并分别通过银行转账150万元工程保证金,不料,钱打过去了,工程却一直无法正常开展,任也避而不见,拒绝退款。
同样被骗的还有薛某,被诈骗的手法如出一辙,他也付出了被诈骗210万的代价。
采访中,办案警方提示,各类建筑企业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对于私自发包的工程,一定要考察其发包工作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安排公司专业的业务人员到相关职能部门查询该工程项目是否已经正式立项或转包商是否真实取得了工程项目承包权等内容,核实无误后再按合同规定缴纳工程保证金,防止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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