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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立法解决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


 发布时间: 2017-05-26     

    湖北日报讯 (记者翟兴波、通讯员祝正忠)昨日,省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召开《湖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条例(草案)》立法专家论证会,听取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关于起草条例(草案)的说明,并对条例制定的必要性、草案起草过程以及重要内容进行了咨询论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承忠出席会议并讲话。

  田承忠强调,招投标监督立法一定要符合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反腐倡廉工作要求,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实施依法监督。他要求,条例(草案)要充分研究吸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体现湖北特色,突出务实管用,着力解决招投标领域中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最突出的问题,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处理好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实行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畅通渠道,及时查处招投标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公开透明,坚决实行阳光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