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范激发行业生机活力 诚信自律夯实企业发展基础 \r\n ---专访北京国际贸易公司总经理杨卫军(上篇) \r\n \r\n 《招标投标法》颁布10年来,对招投标行业产生了哪些影响?国内市场和企业都发生了哪些变化?带着这些问题,中国招标投标协会采访了北京国际贸易公司杨卫军总经理。他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讲述了对这些问题的见解和感受。 \r\n \r\n 招标投标行业充满生机与活力 \r\n \r\n 杨总在谈及《招标投标法》颁布10年间市场的变化时,总结了三个显著的特点。 \r\n \r\n 第一,招标投标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一种成熟的、高级的和规范化的市场经济交易模式,在世界范围内已被广泛应用和推广。我国从80年代招投标制度引入以来,已走过了27年的光辉历程。27年来,中国招投标领域得到了不断地扩展,从单纯的工程建设,逐步拓展到工程建设、货物采购和服务行业等多个领域。招投标法律法规体系已基本形成,招投标行业群体也已经逐步形成。招标投标已经成为推进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对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r\n \r\n 第二,招标投标方式是一种富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调节手段,它不但为业主选择好的供货商和承包人,而且还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其本质特征是“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 \r\n \r\n 第三,《招标投标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招标投标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这部法律明确了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体制、基本程序,为依法开展招投标监督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有效地保证了项目投资、建设的质量,维护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过十年发展,招标投标制度已涵盖了机电设备进口、产品和服务采购、科研课题立项、建设工程以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等诸多领域。据有关部门调查统计,2001年以来,招标额年均增长幅度约40%,通过招标投标节约项目投资平均达到10%-15%,成效显著。《招标投标法》的贯彻实施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发展,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接轨作出巨大贡献。 \r\n \r\n 当被问及《招标投标法》还存在哪些问题亟需解决时,杨总也提了四方面的意见: \r\n \r\n 第一、多头管理和政出多门是当前招投标行政监管方面存在的较大问题,既影响了行政监管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也降低了行政监管效率。对此,建议逐步统一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并合理划分地方各级政府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权限,建立规范有效的行政监督管理体制。 \r\n \r\n 第二、应进一步加强评标专家的管理。评标委员会应完全独立。同时,整合专家资源,组建只分专业、不分地域、不分部门、统一的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实现专家资源社会共享。 \r\n \r\n 第三、建议即将颁布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委托招标进行了严格规范。为避免招标人利用自行招标明招暗定,应从专业人员数量、相关招标经验、资质等级各方面提高自行招标的门槛,或考虑对政府投资项目一律实行委托招标等限制。 \r\n \r\n 第四、应逐步完善电子招标。目前,一些行业和不少地方已开始试行电子招标,但具体程序、规则和要求差别较大。为促进电子招标的健康发展,建议对电子招标完善法规,进行统一规范,细化有关规定。 \r\n \r\n 在谈到招标投标行业的前景时,杨总满怀信心地说:“招标投标活动在我国起步虽晚,但发展十分迅速。招标投标行业是一个充满了生机与活力的行业。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招标投标的普及面会不断扩大,相应的法律制度会越来越健全,运作方式也会越来越规范,招投标领域必将成为一个充满活力的行业持续发展壮大下去!” \r\n \r\n “诚信自律”夯实企业发展基础 \r\n \r\n 杨总认为,企业和业内人士对自身的诚信自律要求是国内招投标行业健康发展的前提,“诚信自律”是奠定企业良好发展坚实基础。 \r\n \r\n 杨总介绍说:“《招标投标法》颁布之前,北京国际贸易公司主要做贸易进出口,当时招标在中国并不普遍。外汇都是由政府划拨。国家制定进口计划,连同国拨外汇下达外贸公司,再由外贸公司按计划采购进口货物送交企业。市场经济后,国拨外汇改为外汇贷款直接下达进口企业,北京国际贸易公司作为外贸代理公司,负责货物的进出口贸易。那时候邀请招标是作为企业的主要招标方式,对招标过程能否实行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尚缺乏法律监督与约束”。 \r\n \r\n 公司1986年开始承办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赠款项目的定向进口招标采购;1990年开始承办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的国际招标采购。其工作规则和招标投标程序对我国招投标行业与国际接轨起到重要的借鉴作用。我国《招标投标法》的公布实施使这个行业逐步走向正轨,企业也实现了质的飞跃。 \r\n \r\n 虽然我国相继出台了各种相关的法律、法规,由于我国处于经济社会转型的特定历史阶段,市场机制有待不断完善,行业自律管理和监督缺失现象还会不同程度继续存在。对于诚信自律,杨总最后提出了三点建议: \r\n \r\n 第一,招标投标协会是联系市场主体与行政监管部门的桥梁,是维护招标投标市场秩序的重要力量。有必要在《条例》中进一步明确招标投标协会的有关规定,规范各地招标投标协会的组建,明确招标投标协会的定位,充分发挥行业诚信自律作用; \r\n \r\n 第二,由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牵头,在各部委支持配合下,加强行业诚信自律教育,监督和检查,要求招标投标行业的各方都必须一体遵循《招标投标法》和相关法规,对串标、围标、恶意投诉、同体监督等问题加强查处力度,对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程序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r\n \r\n 第三,由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牵头,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和委托方、代理机构和投标方的信用档案,从而充分保证招标投标事业健康发展。 \r\n \r\n 《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10年历程里,随着法律法规的健全,为国家、企业、个人带来巨大改变。行业覆盖面的扩大和规范化,人员素质的提高,企业的诚信自律意识逐渐觉醒、强大,都象征着我国招投标产业正在健康茁壮成长。招标投标行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大批北京国际贸易公司这样坚守诚信自律信念的公司,相信招投标行业在《招标投标法》的规范和引导下,诚信自律也会逐渐成为行业的内在需求,会有更多优秀的公司加入到诚信自律的行列,促使招投标行业更加辉煌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