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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政府绿色采购共促经济协调发展——访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主任唐丁丁


 发布时间: 2017-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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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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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我国实行中国环境标志计划的第15年。2006年10月由财政部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极大地促进了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工作。如今,中国环境标志认证企业数量与产品数量已居世界各国环境标志计划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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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国开展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唯一机构,环境保护部环境认证中心(以下简称认证中心)在中央电视台8月18日揭幕的《新中国成立60周年----推动中国经济影响民众生活的60个品牌》评选活动中荣誉获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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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主任兼认证中心董事长唐丁丁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介绍了中国环境标志15年来的发展历程以及所取得的成就,阐述了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制度和政府绿色采购行动对发展绿色经济特别是绿色消费以及促进可持续发展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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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标志:促进可持续发展和绿色消费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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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周刊》:唐主任您好,据了解环境认证中心是由环保部授权开展中国环境标志认证的唯一机构。15年来,中国环境标志计划作为规范企业环境意识和环境行为,引导全社会树立绿色消费观念的这种以市场手段为措施的环境保护工作已经得到了社会层面的广泛认同。但是,环境标志对于许多国人来说还是一个比较陌生的概念,请您介绍一下什么是环境标志?为什么要实行环境标志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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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丁丁:环境标志是一种证明性标志,它表明该产品不但质量符合标准,而且在生产、使用、消费以及废弃后的处置全过程均能符合环境保护特定要求,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影响较小,符合绿色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环境标志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欧洲,例如德国的蓝色天使、北欧的白天鹅、欧洲的欧盟之花。他们的成功经验,被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所采用,相继颁布了ISO14020环境标志系列标准,为消除绿色贸易壁垒以及推进清洁生产和引导绿色消费起到了积极的重要作用。目前,国际上已有欧盟、德国、加拿大、日本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施了环境标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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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标志计划实施的宗旨是:第一,围绕国家环境保护总目标,充分利用环境标志这一市场经济手段来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促进环境质量的改善;第二,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引导科学消费、绿色消费,提高公众健康保护水平;第三,开拓我国企业的绿色发展模式,建立我国绿色技术实施体系,推动绿色经济、循环经济的发展,进而全面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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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周刊》:看来,环境标志的确是一种推动环境保护发展的有效手段,那么,它是如何被引入我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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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丁丁:中国环境标志计划诞生于1993年,是我国环境保护部的前身——国家环境环保局为了响应1992年巴西里约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提出的可持续发展思想,在国际生态标签运动的大背景下倡导和发展起来的。中国环境标志计划是以政府参与为主体,通过在政府、企业和消费者之间架起绿色桥梁,传递有关环境保护的理念和信息,引导企业、消费者选择和识别绿色产品,进行可持续的绿色消费,为企业和公众自觉参与环境保护提供途径。我国政府希望通过中国环境标志计划积极促进我国可持续生产与消费,从而推动中国绿色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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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标志计划由环境保护部直接管理并组织实施,如环境保护部负责标准的审批和发布。认证中心具体负责我国环境标志标识的使用和环境标志认证的实施工作。中国环境标志计划的实施过程体现了政府对环境标志的引导,也体现了社会大众多方面的广泛参与,也确保了环境标志的社会性、公证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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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来,环境保护部先后批准并颁布了近100项环境标志标准,现行的有72项,正在制定中的有10余项。截止到目前,已有1600多家企业,35000多种产品获得了我国环境标志认证,涉及建筑、汽车、建材、纺织品、电子产品、日化产品、家具、包装制品等行业,形成了1000多亿元产值的环境标志产品群体。环境标志产品的特性,主要从环境友好角度充分考虑减少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安全,资源能源节约和再生资源利用,产品的可回收和再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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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周刊》:社会上有这样一种观点,认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是相互矛盾的,这样的矛盾能否解决?环境标志在解决这一矛盾中又能够起到哪些作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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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丁丁:的确,我国在经济建设的进程中面临着重经济效益、轻环境保护的问题,但是,这并不是不可化解的矛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了一个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快速发展带来经济空前繁荣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深刻的环境问题,发展是为了什么?发展该不该让环境埋单?这样的发展能持续多久?一连串的问号引出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可持续发展包含两个重要方面,即可持续生产和可持续消费。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过程正是通过规范企业的生产行为和引导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推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使环境保护工作变为生产者与消费者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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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可持续生产的角度来看,环境标志产品不仅要求质量合格,而且还要求在生产、使用和废弃后的处置过程均应符合环境标志技术要求,与同类产品相比,具有低毒少害、节约资源等环境优势。生产符合环境标志的产品既是企业应尽的一份社会责任,又是提高企业品牌价值的有效途径,同时通过可持续的生产方式,采取技术改造、综合利用、节能降耗等一系列手段可以实现企业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日本曾进行的一次民意测验表明,55%的制造商认为环境标志有利于提高知名度,30%的制造商表示获得环境标志的产品销量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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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年来,百姓的物质生活发生了质的变化,于是,人们有了更高的精神追求,如保护环境、保护赖以生存的地球,保护环境已成为一种时尚,然而,人们仅能约束其个人的环境行为,无法对构成环境影响的其他因素加以制止。环境标志倡导的可持续消费正是利用消费者手中的钞票助推环境友好型产品,从而促进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无疑,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和消费者,他们的绿色消费行为将对环境保护事业产生重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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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的民意测验表明,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不仅仅关注个体和小环境的健康环保,他们同样关心自己消费行为对环境的影响。大部分消费者愿意为环境友好型产品接受较高的价格。德国环境数据服务公司(ENDS)2004年完成的一项名为《环境标志,在绿色欧洲的产品管理》的研究报告表明,环境标志培养了消费者的环境意识,强化了消费者对有利于环境产品的选择趋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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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标志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推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效的途径和科学的方法,为企业和社会带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环境标志正是通过唤起民众的绿色消费意识来强化企业的环境责任和行为,使经济发展与社会需求相协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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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绿色采购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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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周刊》:您刚才说到,在国外一些普通消费者已经开始自发地购买具有环境标志的产品,进而促使企业按照环境标志的标准进行生产,这样就形成了可持续消费和可持续生产的良性循环。那么政府采购具有鲜明的政策导向功能,我国的政府采购是否也同样青睐环境标志产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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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丁丁:当然。应该说,通过政府采购扶持环境标志产品这项工作在我国起步较晚,但是发展很快。2006年10月24日,为了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环境保护功能,引导绿色消费,财政部与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该意见要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在利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时应当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并同时发布了第1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目前,《清单》已更新至第4期,政府绿色采购的范围也在逐步扩大,已由最初的14类81家企业生产的产品增加到21类800多家企业生产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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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周刊》:看来政府采购已经开始向“更加绿色”发展,您认为这样的发展趋向对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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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丁丁:由于政府采购的产品种类繁多,涉及行业极为广泛,而且近几年采购规模不断扩大,例如仅2008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就高达6000亿元。因此,政府采购的可持续消费行为一方面可以对全社会起到表率作用,另一方面又是对环境友好型企业的有力扶持。政府率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必将推动市场和产品向着有益于环境的方向发展。而且政府率先垂范的行为也向世人表明,在全面推行市场化运作的今天,“购买力”是一种更为积极的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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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周刊》:请您谈谈环境标志和政府绿色采购对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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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丁丁: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经济、社会、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提出了树立科学发展观、构筑环境友好型社会理念。概括起来说,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对当今社会生产、流通和消费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就是要以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倡导环境文化和生态文明,构建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社会体系,实现可持续发展。其基本内容是按照“生命周期”原理,建立起有效的可持续生产和可持续消费模式,实现社会生产和再生产活动中资源流动方式的“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和无害化处置”,充分提高生产和再生产活动的生态效率,以最少的资源能源消耗和最低的污染排放,取得最大的经济产出,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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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核心内涵决定了建立可持续生产和可持续消费体系是我国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两个重点领域和基本任务。在建立可持续生产体系方面,发展生态工业、生态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和实施清洁生产是我国的主要产业实践模式。工业生产企业的清洁生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循环经济等形成了构建企业层面、区域层面和社会层面3个层次的具体措施和抓手。从政策层面看,尽管仍需要继续努力,建立更完善、有效的促进可持续生产的法律和政策,但已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固体污染环境防治法》、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等许多资源环境法律政策可以并正在对推进可持续生产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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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较,在可持续消费领域,无论是法律、政策层面还是实践工具层面,都显得单薄、不足和严重滞后。这已经引起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特别是环境保护部领导的高度关注。可持续消费对建立可持续生产模式发挥着重要的引导和推动作用,是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内在动力。2005年,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提出,在消费环节,要大力倡导环境友好的消费方式,实行环境标识、环境认证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2007年,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我国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其中之一是建设生态文明,形成新的消费模式。针对目前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的严峻形势,2007年6月3日,国务院又下发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第45条明确规定要加强政府机构节能和绿色采购,认真落实《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制度,不断扩大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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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周刊》:根据您的介绍,我们了解到政府采购与环境标志认证对经济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下面您能否谈一谈这两项工作今后应该如何更好的协同发展,共同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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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丁丁:应该说,我国环境标志与政府绿色采购工作都还处于发展阶段,还存在着很大的发展空间,我认为应该从以下4个方面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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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各级政府应该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尤其是政府绿色采购与可持续发展和“两型社会”建设的相互关系,在采购活动中起到积极引导和率先垂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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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建立健全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制定或完善采购过程的实施、监管、处罚等措施,建立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绩效考核制度。通过纠正采购过程的非环境友好行为,使政府绿色采购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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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继续加大对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使标准种类与标准数量充分满足政府绿色采购的需要,充分满足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包括大力发展低碳经济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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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方面,我们要结合本国实际,加快制定一批更具有操作性的认证标准。不断提升标准的科技内涵,通过实施标准树立一批行业标杆,带领整个行业不断优化产品以及生产过程的环境行为,进而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继续加强与其他国家的标准互认,努力消除贸易壁垒。为我国企业的海外拓展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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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扩大绿色采购规模,提高采购力度。目前,被纳入我国政府采购的环境标志产品仅21类。部分环保建材、文具等与政府采购密切相关、数量大、环境影响大的产品尚未进入《清单》,希望在今后更多涉及民生的产品能够获得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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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良好的综合效益使政府绿色采购和环境标志的发展前景令人振奋,值此共和国成立60周年和环境标志颁布15周年之际,我热切呼吁,立法者、决策人、科研单位、企业以及认证机构,肩负起更多的社会责任,共同促进我国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赵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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