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招标与投标网
欢迎访问中国招投标网!  当前时间:
推荐公告
西南大学 - 竞价公告 ...
苏州城北路(长浒大桥~娄江...
2017年度吴江区公路安全...
吴江区庙震桃南段(东方大道...
市妇幼保健院新建妇幼保健中...
苏州市吴江区玛瑙庵大桥改造...
122省道镇江丹阳段(姚庄...
南京地铁运营线路财产保险经...
苏州城北路(长浒大桥~娄江...
[评标结果公示]2017年...
2017年南京市公交专用道...
  你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内容页面

青海出台改善民间投资环境监督检查办法


 发布时间: 2017-05-22     

\r\n

   7月中旬,青海省监察厅出台了《青海省行政监察机关改善民间投资环境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办法》从监督内容、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情形、责任追究方式四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了服务民营企业、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监督问责机制。《办法》规定,各级行政监察机关将结合作风建设和专项督查,每半年组织相关部门对加快非公经济发展、促进民间投资的各项政策落实情况,贯彻执行“非禁即准、平等待遇”情况,深入推进“放管服”情况等八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策不落实、服务不到位、承诺不兑现、监管不力、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将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相关人员责任。

\r\n

 

\r\n

  据了解,该《办法》为青海省出台的加强引进民间投资、优化投资环境的系列办法之一,填补了监察系统对于政府服务和促进民营企业、非公经济发展的监督空白,将进一步解决政府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缺乏担当精神和主动服务民营企业意识不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营造高效、公平有序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非公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