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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九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考核


 发布时间: 2017-05-22     

  山东代理机构考核结束 九成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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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以下简称“山东政府采购监管处”)获悉,该省2011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工作全部结束,266家代理机构顺利通过考核,占被考核代理机构的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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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山东政府采购监管处负责人介绍说,山东全省共有295家代理机构参加此次考核,结果是优秀等次代理机构140家、合格等次126家、不合格等次2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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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据了解,山东省在2011年12月就印发了2011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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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根据该方案,山东省财政厅从2012年1月到2012年3月,对2011年9月30日前在山东省注册的社会代理机构、在该省备案的省外分支机构、9月30日后因资质延续和名称变更重新认定政府采购代理资质的代理机构2011年的执业情况进行了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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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考核工作分为自查填报、核实检查、汇总上报、复核确认和补充考核五个阶段进行,内容则涵盖代理机构营业场所、内部管理、队伍建设、制度执行、采购文件、信息公告、专家使用、采购业绩、采购效率、持证上岗、质疑投诉、信息报送、廉洁自律等1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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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根据考核要求,在随后的委托代理中,省内各级采购人应优先使用考核优秀的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不得委托使用考核不合格的代理机构。我认为,此次考核对加强全省代理机构监督管理,规范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提高代理机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该负责人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