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系统本部商用行业总经理 张伟 \r\n谈起政府采购,就不能不提到协议供货。实际上,这个问题已经是一个“老大难”问题了。因为在协议供货中,投标厂商会采取很多方法让市场价格与政府采购价格难以比较,比如说型号上的差异,一个很小的功能差异就可以把产品之间的可比性完全“隔离”。 \r\n那么这个问题究竟该如何解决呢?我有几个建议: \r\n首先,在满足政府客户需求的基础上,加强协议供货竞争,提高淘汰率。实际上,现在的协议供货淘汰率比较低,参与厂商很容易就能入围。所以,我建议在协议供货中制定详细的产品标准,而后再进行相应的招标,让投标人在同样的标准下展开竞争。这样,使企业、政府和集采机构出现一个多赢的局面。 \r\n当然,采购人的需求有时候是非通用的。我提出的解决之道是,入围厂商可以报几款特殊配置功能的产品,但此类产品采购的总体规模需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这样就可以兼顾价格和需求的差异。 \r\n其次,协议供货在采购和招标入围时大都没有考虑到节能环保、自主创新等方面的政策引导因素。所以,我建议协议供货入围要充分考虑自主创新等因素。另外,政府采购对于国家提倡的节能环保、自主创新等政策功能也要有结果导向和绩效评估。这对于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实现与否是一个很好的考量。究竟采购了多少自主创新产品、多少节能环保产品,将其进行数字量化,做成数据,才能给各方一个清晰直观的结果。 \r\n最后,计算机产品升级换代比较快,这也是它和其他产品的显著差异。所以我建议对计算机产品的协议供货招标要以季度节点来进行更新,而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以电子化手段来保证。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