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深化制度改革,不断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r\n在市县一级,随着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财政预算管理制度也将随之而来,作为预算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部门预算开始实施,政府采购预算、财政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也将逐步推行。随着政府采购预算的推行,政府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也将随之改变,在客观上要求政府采购业务运行程序必须顺应这一改革,对项目的委托受理、审批下达、操作执行、结算审核、监督管理等环节的相关程序作出相应调整。因此,市县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机构要转变观念,适应新的形势,迎接新的挑战,寻求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政府采购工作新的支撑点和着力点,把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作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通盘考虑,统筹安排。一是市县政府采购管理机构要与财政部门其它有关科(股)室积极协调配合,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制定科学合理、分类细化、操作性强的政府采购目录,为推行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打好基础。二是财政部门其它科(股)室要支持、配合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增强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在日常工作中,要切实履行好对政府采购预算资金的审核职责,把好项目资金的预算和结算审核关。三是市县各部门、各单位也应支持财政部门和政府采购机构的工作,为政府采购工作献计献策,以共同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程。 \r\n进一步发挥政策功能,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r\n《政府采购法》对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有明确规定。2004年以来,财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等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关于促进节能产品、环境保护产品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分别于最近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中也明确指出,要加大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优先购买环保产品、自主创新产品力度,凡采购项目中涉及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的,必须执行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环保产品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要严格审核进口产品的采购,凡国内能够满足需求的都要采购国内产品。在市县一级,作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财政部门,一是要认真研究实现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本地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二是要强对政策实施的监督检查,跟踪政策实施情况,建立采购效果评价体系,保证各项政策规定落到实处。作为政府采购执行机构的集中采购机构,一是要在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以及谈判文件和询价文件中应载明对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和自主创新产品的具体要求,明确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以及优先采购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的评审标准。二是要通过制定节能和环保产品及自主创新产品采购标准、项目评审办法、合同必备条款等,在采购过程中给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和自主创新产品一定的优惠政策,确保各项政策功能的实现。 \r\n进一步发挥资源优势,不断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 \r\n从长远来看,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是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必然趋势。所谓电子化政府采购,就是指政府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实现公共部门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一种采购形式,核心内容是通过电子技术打破传统采购方式的时间和空间限制,既有利于实现采购全过程的公平透明,增强采购信息透明度,又有利于减少人为因素,降低采购价格,节约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同时,又有利于健全完善的统计评价体系,便于监督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建设工作相对滞后一直是制约市县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发展的因素之一,政府采购如果不推行电子化,是没有出路的。因此,今后一个时期,市县应将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作为一个努力的方向。一是市县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机构应认真分析研究我市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查找原因,寻找对策,探索适合我市实际的电子化政府采购路子。二是利用正在建设的“金财工程”已经建成的财政骨干信息网,创建政府采购信息平台,逐步实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执行操作的网络化、信息化,构建完善的网上采购系统。三是根据需要和可能,逐步建立覆盖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机构、采购单位、供应商以及监管部门、评审专家的政府采购交易执行平台,使政府采购从预算编制、审核批准、核定下达到政府采购项目计划申报、审批、实施以及资金支付、监督检查等过程都能在网上操作。四是要积极与省级政府采购信息执行平台对接,并借助省级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优势,在进一步优化组合、拓展功能、完善机制的基础上,解决好市县政府采购信息资源共享的问题。 \r\n进一步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r\n宣传政府采购制度政策,是政府采购的基础性工作,只有对政府采购政策制度进行广泛宣传,才能提高人们对这项工作的认识。从日常工作来看,并不是有些部门、单位不愿意按政府采购制度办事,而是由于对制度政策不了解,造成了违规采购。因此,在市县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入全面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强对政府采购制度政策的宣传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这方面,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对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正面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各方面都能了解政府采购制度的基本知识、法律程序、政策规定、改革成果、工作任务。二是要借《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七周年以及市县建立和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暨政府采购中心成立十周年之际,积极宣传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三是要加强对媒体宣传的正面引导,明确宣传重点,保证宣传报道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防止片面性。通过宣传,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能认识到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政策的自觉性。 \r\n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推进政府采购队伍建设 \r\n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一支素质过硬、技能精湛、能适应日益发展的政府采购工作需要的政府采购队伍,是确保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不断发展的重要保证。由于市县推行政府采购制度起步晚,加之受到观念落后以及机构编制、人员调配、经费保障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政府采购队伍建设一直是市县政府采购工作的薄弱环节。要加快推进市县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就必须加强对市县政府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推进政府采购队伍建设。在这方面,一是要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市县财政部门要充实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力量,明确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发挥管理机构的监管作用;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管理,对集中采购机构实施的采购活动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同时还要想方设法促进集中采购机构的发展,确保集中采购在政府采购中的主导地位。各部门、单位也要成立政府采购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牵头机构和工作机构以及内部监督机构,确定人员负责政府采购工作。二是要强化服务理念。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树立政府采购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服务民生、服务改革的理念,将管理寓于服务之中,为政府采购当事人搞好服务,把政府采购的制度优势展现出来,用政府采购实实在在的效果去赢得采购单位的信任和欢迎;要加强学习,不断拓宽知识面,提高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关注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政府采购工作能力。三是要加大培训力度。要把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纳入到财政干部培训之中,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组织,按需施教、分岗培训,以人为本、科学有序” 的原则实施培训,逐步扩大培训覆盖面;同时,还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对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的培训。四是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要增强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做到为民、务实、清廉、高效,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要经常深入到采购人、执行机构、供应商等单位了解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具体问题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五是要加强廉政建设。市县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机构都要把廉政建设作为政府采购工作的生命线,健全管理制度,细化管理办法,创新管理手段,强化管理措施,把廉政建设的责任落实到政府采购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落实到每一个人身上。要教育全体政府采购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本色,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始终不碰廉政建设这条“高压线”。(下) \r\n(作者:李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