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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公章挪移”还需细心督促


 发布时间: 2017-05-22     

  纵观整个政府采购过程,投标单位用到公章的地方有很多。所以,如果投标单位稍有马虎大意、采购代理机构也没有及时督促,那么因为公章而惹来的麻烦就不在少数了。近日,某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出现了一起由于《开标一览表》盖错公章而引起的废标。其中两家供应商也差一点被认为是相互串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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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市政府采购中心接到委托后,就某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但在开标、唱标过程中,采购中心的工作人员发现来自国内同一个城市的两家投标供应商(即甲公司、乙公司)在各自的《开标一览表》上盖错了公章,乙公司的《开标一览表》盖上了甲公司的公章。其他在场的供应商当场就纷纷提出了质疑:“他们是不是有串标的嫌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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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询问,乙公司解释道:原打算与甲公司联合投标,后来因双方意见分歧,联合投标最终失败。由于时间仓促,加上制作投标文件的是公司一位没经验的新人,因而没有替换已经盖上甲公司公章的《开标一览表》,导致本次事件发生等等。乙公司的解释显然是苍白无说服力的,这种投标单位公章“乾坤大挪移”的事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判为无效投标。最后该项目由于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导致采购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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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结果对于采购项目的任何一方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不仅供应商将蒙受经济损失,由于出现质疑,采购代理机构也得按程序进行质疑答复,耗费不少时间和精力,采购人就更懊恼,原来精心准备的采购只好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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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投标供应商的认真程度也是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的重要因素。而采购代理机构也必须尽到自己的一份力,要不厌其烦地对供应商常犯的错误进行提醒,尽量避免类似此次公章“乾坤大挪移”的情况出现。(作者:聂泉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