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政府采购工作的不断发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有效使用和管理显得越来越重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的建设在县级政府采购工作中仍是一个薄弱环节,存在着较多突出的问题,这些问题需要花大力气解决。县级政府采购部门,在执行法规方面,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务实操作,强化对政府采购和其他行业的采购管理,对评审专家使用管理时做到招贤纳士与严格审核相结合,科学管理与维护更新相结合,规范行为与公开处罚相结合,使专家资源整合储备库的建立和管理使用等方面不断得到提高。 \r\n 县级专家库建立流于形式。对专家库的建设,县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思想认识上麻痹大意,漠不关心,得过且过,在主观意识上对此项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抱着无所谓的态度,自己仅有管理权,又没有使用权,犯不着管得那么细致,导致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只是流于形式。 \r\n 县级专家库库容量少。由于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信息闭塞,本地人员有限,渠道单一,没有实现专家库资源共享。即使有些县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建立了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库容量小,专家少,也远远不能满足政府采购招标工作的需要。因而,有政府采购评审工作需求时,随机抽样选择余地非常有限,一些特殊行业的专家几乎没有,导致招标采购人按法定评审专家人数组织评标委员会时,拉夫凑数,有的甚至是滥竽充数。 \r\n 县级专家库专家综合素质不高。由于县级评审专家常年没有通过定期系统的培训,因而对政府采购政策法规不清楚,对采购市场行情不熟,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高低不同,评审业务不精,鉴别能力不强,不能充分地体现客观公正的评标原则,直接影响着评标质量与效果,使招标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一气,直接影响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平、公正。 \r\n 针对县级专家库建设较落后的状况,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抓起: \r\n 健全县级专家库的建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是政府采购工作的行家里手,是顺利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提高政府采购质量与效率的可靠保证,是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需求的第一参谋。因此,加强评审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规范评审专家的执业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义务。首先要提高认识,二是“管、用” 分离,保障评审活动公正公平,即评审专家的管理与使用相对分离。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建立并维护管理评审专家库,公开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服务。 \r\n 规范政府采购专家入库资格。一是利用各种媒体,不分行业不分类别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二是严格资格入选条件,对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进行资格审核,对合格者颁发资格证书予以确认,纳入政府采购专家库管理,加大专家库容量,丰富专家库的存量,增加日常储备,以满足县级足评标工作的实际需要。 \r\n 共享其他行业专家库。实现专家库资源共享,信息畅通,以满足评审工作的实际需要。对评审专家要实行动态监督管理,应采用统一标准对专家每次评标过程及结论进行量化考核,定期检查。对那些有违规行为、不能胜任评审工作、考核不合格者要剔除出专家库,纯洁专家队伍。 \r\n 给专家库专家不断充电。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每年对评审专家组织定期培训,提高执业素质。要着重研讨有关《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评审办法及评审案例,明确评审责任与义务,强化行为约束。提高他们依法评审、公正评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其次要强调评标纪律,严守评标秘密。利用现代化技术力量促使评审专家掌握过硬的评审技术,强化评审手段,增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洞察力,为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实现网上评标夯实工作基础。 \r\n 加强县级专家库监管。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经常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司法公证机构强化对政府采购评审活动进行现场监督或电子监控,规范专家执业行为,建立评审专家信息反馈制度,对其不良行为进行严肃处罚。对那些收受贿赂、索要财物或泄露评标秘密的,要取消评委资格,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确保政府采购评审活动客观公正,得出最有说服力的评审报告,真实地体现政府采购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维护好政府采购形象。相信随着政府采购专家库规范化的建立健全,可以有效防止采购招标评审过程中出现暗箱操作等违法行为,保证政府采购招标工作顺利开展。(作者:李永善 潘友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