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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信息统计中的问题、成因与对策(下)


 发布时间: 2017-05-22     

  成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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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问题的存在,主要由以下原因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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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缺失。首先,现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中,还没有哪一部法律法规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进行全面规范,就是《政府采购法》也只是在第一章总则和第三章政府采购程序中,原则性地对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作了明确,且信息发布与信息统计是两回事,相互间没有联系,这就影响人们从法律角度上来认识采购信息统计的重要性,从而大大地削弱了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机制的建设;其次,财政部也没有制定统一、规范的政府采购信息统计规章,也没有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范围、统计程序、统计方法、报表质量标准、考核办法等作出明确的具体规定,因而,各地采购信息统计范围不统一、统计项目不完整也就难免了;第三,不少地方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内部也没有建立起相应的信息统计管理制度。一方面,信息统计人员无章可循,另一方面,信息统计人员受不到制度约束,可以想象,其信息统计质量怎能得到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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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干预。尽管《统计法》等有关法规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对报表数据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但现实中权大于法,领导说了算,在一些地方依然严重,加之,负责信息统计的政府采购管理处(科)只是财政部门内部的一个职能机构,其负责人还受局长的领导。这样,某些领导出于政绩需要,或出于某些行政任务的需要,授意、指使、甚至强令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填报虚假数据,其机构负责人有时也不得不服从。同样,政府采购管理机构负责人干预统计人员工作,要求其工作人员编报虚假数字,也是常有的,统计人员也不得不听,否则,就会调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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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弱化。一是宣传教育弱化,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不仅政策性强、要求高,而且工作量大,比较繁重,需要经常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才能使人们从思想上重视它,才能把这项工作做好,而这些正是许多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所忽视的,他们很少在有关会议上宣传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以致于使人们在此方面的认识短浅,对报表工作被动应付,质量不高的问题也就难以得到根治;二是责任管理弱化,对某些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中介采购代理机构、行政事业单位不报送报表,督促检查过问很不得力,以致于报与不报一个样,致而产生了以估计代替统计的现象;三是质量管理弱化,首先,报表收上来以后不对其进行认真审核,这在不少地方已是司空见惯的事。其次,对报表数据真实性不进行实地审查,还未形成制度,这就给数据造假者有机可乘,以致于使虚假报表有禁不止。四是考核管理弱化,实践证明,对采购信息统计报表进行考核评比,可有效促进统计质量提高,但现实是,有的地方还没有建立健全考核评比制度,有的虽然有制度,但考核内容不细化、不明确、不科学,起不到考核作用,也有的考核不兑现,以致于使认真填报与不认真填报一个样,从而使采购信息统计数据不准确的问题得不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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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计人员素质不高。这是制约采购信息统计质量的重要原因。一方面,一些统计人员的素质是先天性不足,他们是通过关系调进的,本身就不是专业人员,加之自身又不刻苦学习,明显缺乏专业素质,这样,统计质量不高也就不足为奇了;另一方面,对统计人员忽视业务培训。在一些地方,无论是年终布置年报,还是在召开的政府采购业务工作会议上,或是在平时,都不对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这就难以改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的现状,从而致使采购信息统计质量不高的问题,在某些地区成为一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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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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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制度建设,从健全法制上解决采购信息统计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一要在修改《政府采购法》和出台《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时,明确规定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中心)、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以及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编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政府采购统计信息,以实现依法统计;二要由财政部尽快出台《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规程》及完善信息统计系统等。这一点詹静涛司长已代表财政部,在今年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中指出:“我们将在前期已经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修改完善政府采购的信息统计指标和报表格式,进一步改进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系统”。从而在全国建立起规范的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规章和信息统计系统;三要加强编报单位内部的制度建设,各相关单位都应尽快建立健全相应的信息统计管理制度,当务之急要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信息统计责任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考核奖励制度,以保征有章可循,从而建立起规范、科学、适应和促进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发展的信息统计体制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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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快改革进程,从统一报表上解决采购信息统计项目不完整的问题。首先,加快建立全国统一报表体系的进程,尽快将定点供应、协议供货、电子政府采购方式等所实施的采购成果纳入正常的月度统计报表范围中;尽快将采购从业人员、专家评委、采购人、供应商、其他监管机构等方面的统计信息,全部纳入年度报表体系范围中,以从统一报表形式与内容上,改变统计项目不完整的问题。其次,加快制作和使用全国统一电子报表软件的进程,在报表软件中建立健全计算机审核程序,以从根本上解决随意增减项目的问题。再次,加快实现政府采购信息电子统计联网的进程,第一步先要下大力气实现省与市、市与县政府采购监管机构之间信息统计的联网,然后在此基础上实现本地区内政府采购监管机构与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等之间信息统计的联网,这样,不仅可以有效改变分散采购、部门集中采购信息统计不完整、不准确的问题,还可以从网上随时查阅数据,有利于加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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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大监督力度,从强化管理上解决采购信息统计数据不准确的问题。要通过加大编报单位内部监督控制和外部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以及上一级部门对下一级部门、单位监督管理的力度,来切实强化采购信息统计管理。一是强化责任管理。要首先建立单位负责人对采购信息统计工作负总责、统计人员负直接责任的责任管理体系,其次,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并将考核结果与其奖金分配、职称评定、年终评先、职务晋升挂勾,从而使其引起足够重视,自觉杜绝统计数据不准确的问题。二是强化质量管理。不仅要明确统计人员自身要严格履行复核程序,对收上来的统计报表先实施认真的审核,然后再汇总的制度,而且还要建立专人复核和单位分管负责人最终把总关的双复核制度,以保证上报的数据没有计算性的错误,同时还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对基层报表真实性的实地审核,以保证统计信息的真实、准确。三是强化信息统计人员管理。一方面要对采购信息统计工作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其政治和业务素质;另一方面,要加大考核力度。要改进考核办法,对考核指标实现量化,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全年都按规定及时编报,且无差错的采购信息统计工作人员,要给予精神或者物质的奖励,相反,要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减发奖金等,情节严重的要公开通报或者记入个人档案,直至依照《统计法》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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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速成果转化,从引导激励上解决采购信息统计利用不到位的问题。我们加速成果转化,就是要把这种统计分析成果,及时充分地利用起来,变为具体的工作措施和行动。这就要求我们,首先,要在保证采购信息统计质量的基础上,坚持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分析,要将本期数与上期数比,与周边地区的同期数比,与同类先进地区的同期数比,然后再开展针对性的分析;其次,要建立引导机制,上一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要在举办这方面专题培训班的同时,采取重点辅导与召开现场会、观摩会相结合的方式,引导下一级地区充分利用采购信息统计成果;再次,要建立激励机制,就是要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考核评比奖励,从而尽快建立起正常的信息统计利用制度,使各地的政府采购工作都能不断的向前推进。(下)( 作者:易佩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