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n 市政府“86号文”[《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深府200886号)]的出台,构建起了一套完整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不仅强化了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职责,而且完善了建设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链条,形成了有效的造价确定与控制体系。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以丰富评标与定价手段为突破点,积极督促建筑市场主体合理报价,规范招投标秩序。同时,在加强工程合同监管促进公平签约、诚信履约,强化标底监管防止标底虚高等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r\n 力促建筑市场主体合理报价 \r\n 针对评标时间短、部分评标专家责任心不强等因素对评标质量带来的不利影响,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完善了标前清标制度,组织开发辅助清标软件,研究制定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清标办法,对大型或特殊的施工招标工程,在评标前进行清标,查找分析不合理报价,出具清标报告,为评标专家正确评判提供参考。通过清标,评标专家可在短时间内高质量完成评标工作。借助清标,招投标双方可以清醒的认识招投标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的风险,指引招标人有针对性强化合同管理及后期的工程管理。标前清标制度引起了国内同行的高度关注,目前,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正着手对清标工作经验进行总结和推广,清标、评标的一体化正在逐步变成现实。 \r\n 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避免招投标环节出现不正当竞争,仅靠评标前清标显然无法一蹴而就,必须辅之以必要的价格调控。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在发布平均下浮率的基础上,增加发布了投标报价下限参考区间,要求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定合理的投标价下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该投标价下限否则视为低于成本,投标文件将不能进入评标程序。中标价平均下浮率和投标报价下限参考区间的发布,起到了引导施工企业合理报价,杜绝恶意低价中标的积极作用。 \r\n 面对日益严重安全生产形势,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推出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清单计价规则》,明确规定安全文明措施费必须专款专用、足额支付,从根本上解决了长期以来存在的安全文明措施费投入不足和资金不到位问题,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充分的物质保障,有效的预防和避免了安全事故的发生。目前,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已采用了这一做法,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r\n 为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建筑市场价格波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出台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管理办法,将建筑市场价格波动所产生的风险在承发包双方之间进行公平、合理分配。同时补充完善合同示范文本,借助合同条款进一步明确主要建筑材料的范围和市场价格波动时的调价公式,建立起了一套应对建筑市场价格波动的长效机制,大幅度的降低了建筑市场价格波动对工程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响。 \r\n 监管促进公平签约诚信履约 \r\n 合同管理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则是规范建筑市场的一项重要举措。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将合同分作红、绿、蓝三类进行备案,有针对性地进行审查。对合同备案过程中发现的合同承包范围与施工报建、招标范围不一致,故意少计、漏计合同价款等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数据显示,一年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共办理建设工程合同备案1980份,其中施工合同备案892份,监理合同391份,专业分包合同683份,劳务分包合同14份;纠正包括“霸王条款”在内的违规合同条款1360余处,极大地提高了合同签订质量。 \r\n 工程变更是影响工程造价的关键因素,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必须加强对工程变更的管理。近年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实际工作中逐步建立起了一套完善的工程变更备案制度,对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变更情况依法实施备案,要求符合条件的工程变更必须事先报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备案,将工程变更由事后监管变为事前控制,从制度上确保工程变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效地遏制了工程变更过多过滥现象,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建设工程的最终造价大幅度超过合同价的问题。 \r\n 强化监管防止标底虚高 \r\n 恶意低价中标、标底虚高等不正常现象一直是建筑市场招投标环节久治不愈的痼疾。为做好标底审查工作,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着手起草了深圳市非财政性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造价审查办法,明确了非财政性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标底审查及监督的原则、内容和程序,并通过建立标底技术经济指标库、进行标底工程量计算软件的研发等措施,改进了标底审查办法,对招标工程标底形成了有效监管,客观上提高了标底编制质量和工作效率。 \r\n 初步统计,市政府86号文实施一年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共审查标底15项,审查造价金额3.5亿元,核减造价0.16亿元核减率为4.58%,标底审查在堵塞市场定价漏洞方面已经初见成效。 \r\n 另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以加强标底后续管理为着眼点,研究出一套完善的标底抽查制度,通过对已完成招标投标程序的标底进行抽查审核,实现了对标底的动态监管,有力的打击了标底编制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和标底虚高现象。截止目前,共抽查已开标标底3项,审查造价2.35亿元,审减造价0.32亿元,核减率为13.82%,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标底虚高现象的发生。 \r\n 推行阳光作业抓实结算审查 \r\n 造价结算审查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能,也是建设领域拒腐防变的一道有力防线。近年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部门内部深入开展阳光审查活动,一方面积极完善审查制度,重点是简化审查程序、提高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目前,已成功总结出了一套以交叉互审、分级负责、层层把关为特点的审查制度,审查过程的透明度和审查结果的准确性明显改善,审查结果的公信力和社会认可度显著提高,据统计86号文实施以来,市造价管理部门共审查工程结算46项,审查造价48.1亿元,核减造价1.14亿元有效防止了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现象的发生,减少了国有资金流失。 \r\n 另一方面自觉公开造价审查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经过多年实践,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摸索出了一套网上信息发布、网下部门联动的造价审查信息共享机制,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在网络上予以公示。同时,向监察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进行通报,真正实现了建设项目造价管理的公开、透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