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十月中旬,位于三市四县交界处的江苏某县招投标工作交流活动已近尾声,东道主提及本地近期违法违规行为表现情况,立即引起与会者的热议。从违法违规行为的现状和产生到查处环境,从监督机构的队伍素质状况到相关部门的配合,又从《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的实施到监督机构应有的作为。各抒已见,真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值得称道的是:与会者一致表示,建立招标投标信用制度从本地做起、从现在做起,并建议政府尽早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r\n 失信现状 \r\n L县说:近期违法违规行为主要表现为四种类型。中标人不履行合同。机关医院年初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K建筑商为其兴建螺旋CT及病房楼,工程形象进度刚到三分之二,负责施工的项目经理得到建设单位32万元的付款后,逃之夭夭。建设单位去人去函协商、催办,下过“通牒”,施工单位不是提出中标价低了要求增加价款,就是要求追加附属工程作为一种补偿。按合同约定7月份应当竣工,据了解从6月份停工,到目前仍然为半拉子工程。先施工后招标再违规。某乡预算106万元中低产田改造工程项目于9月份已经开工实施。由于竣工审计的需要,10月初对外开展招标活动。因项目规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在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初步方案表中注明为96万元,符合当地邀请招标的适用情形。结果邀请了三家符合资质的建筑供应商投标,经过开标、评标、定标,对外公示,发放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等,真是认认真真走过了场。借用资投标。去年6月份,某地在省级对口帮扶活动中兴建了一座一百三十万元的教学楼。正当建设单位筹备竣工验收之际,才有人民来信反映:借用资质竞标、项目经理从未到过施工现场、建管部门没有尽责,存在着严重质量问题。经查,原来招投标活动期间,施工单位是借用他人资质参加竞标活动,并取得了中标资格。人们惊叫起来,纷纷对招投标工作提出质疑。规避招标。某镇通过招商引资活动落户了千余万元公有资金建设项目。由于地方政府检查需要尚未进行招标投标就组织建筑商开始施工,十月份被建设部门组织的建筑市场整治活动检查中发现并责令停工。尽管领导一再要求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项目必须要进行招标选择正规的建筑商施工,但仍有部分单位寻找种种借口规避招标。 \r\n K县说:这四种类型我们那里也存在,而且今年有十宗左右,简直形成了风气。H县说:去年我们开展了全县建筑市场整治活动,这些违法违规行为有所收敛。今年查处或正要查处的违规行为十一起,这四种类型也都有,为何还有这么多?主要是去年的整治活动不够彻底,有些违法违规行为人多方找关系,行政监督部门人情难却而不了了之。C区说:表现“二多二少一上升”的特点,即低资质多、高资质少,本地建筑商多、外地建筑商少,近年来违法违规案件数上升快。我们隐约感到痼疾难治而,任重道远。 \r\n 主要原因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难以发挥。工作人员配备不足,导致监管上顾此失彼而产生“先天缺陷”;外出学习不够,很少有机会参与省市组织的业务培训,内部学习(包括自学)效果欠佳,对一些业务问题的裁定有失公正,容易被上级监督机构纠正,这种业务上“营养不良”状况制约了本地招投标事业的发展;查处问题不到位,调查过程阻力重重,总会显得“腰板无力”。 \r\n 地方保护主义严重。有些地方领导只强调: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既要把地方工程做上去,又要把建设资金不外流,继续为本地经济循环发展。因此,本地的建筑商通过各种关系,千方百计的承揽项目,未招标先开工、边招标边开工等违法违规现象无法制止。 \r\n 建设单位缺乏责任意识。自认为通过招标的合法途径选择并全权委托了监理单位把关建材质量,负责管理工程质量,还有建筑工程管理局在管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我们就没有必要再组织单位里外行人员过问了。这种,过分依赖委托的代理机构、自以为出钱就能消灾的现象较为普遍。 \r\n 监理单位在职不尽责. 有些监理单位诚信度不够高,既然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就应当对其负责,替人办好事,可是事实上身在工地,要求旁站监督并不在施工旁,而是躲在施工单位为其准备的“安乐窝”里聊天、斗地主,重点部位多于晚间施工,总监很少亲临现场,发出整改通知也就更少了。(上)( 作者:王劲松 丁国勤 北 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