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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不能只讲低价优先


 发布时间: 2017-05-22     

  政府采购一向是最受关注的政府部门之一,市人大代表昨日视察市政府采购中心时提出,多采用国货是扩大内需的有效方式,而采购中心一味强调"低价优先"的采购原则值得商榷,"低价优先应区别对待,如果只要低价就中标,是最懒的招标办法。"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陶子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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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政府采购接受采购委托时,采购人需按不高于市场调查价格和项目采购预算的原则设置采购项目的最高限价,而在公开招标中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而低价优先是主导,据不完全统计,中心组织的项目最低价中标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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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价优先"的招标原则遭到多位代表炮轰,"只要价格低就能中?要不要考虑质量呢?"市人大代表丘育华质疑,一味强调价格因素不现实,购买产品最关键的还是质量,说到底就是要综合考虑性价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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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代表周伦彬认为,招标应首先考虑信任指标,即产品质量保证,其次是后期技术服务和支持,最后才是价格指标。"低价优先应区别对待,如果只要低价就中标,是最懒的招标办法。"陶子基提出,招标时,要防止低价恶性冲击的危险。  林志斌回应,"低价优先"是财政部规定的采购原则,防止政府采购出现价格高、效率低、质量差的通病,"但从我个人的角度也认同性价比,可以在规定内优化采购程序。"他说。市人大代表刘景云还提出,采购应由现行的评标形式改为竞标形式,有利于提高效率和产品质量。 赵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