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009年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用车政府采购项目,由于采购数量需求大,新车型竞争力加强,汽车厂商纷纷对此次招标寄予厚望。但是,投标企业要想入围—— \r\n 价格成重要参考依据 \r\n 袁瑞娟 \r\n 2008年-2009年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用车政府采购项目11月18日顺利开标,来自全国各地的29家汽车投标企业前来角逐。 \r\n 此次招标采购是由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为全国国税系统进行的公务用车协议供货招标,招标产品包括轿车和面包车两类,其中,轿车4039辆、面包车895辆。 \r\n 挤干价格水份 \r\n “我们这次轿车采购不按排气量区分,主要按价格区间区分。对价格和排气量实行双限标准。国税系统的公务车采购,无论在节能环保还是排气量、价格等方面,均严格按照中办、国办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这是原则;同时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目录》进行采购。”采购中心采购项目处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 \r\n 据了解,在2008年—2009年度国税系统公务用车政府采购中,价格依然是被考虑的重要因素,汽车厂商需要提供出厂价基础上的优惠率,而不是市场指导价或者最低销售限价基础上的折扣率。此次采购按产品类型共分为两个包,每个包又按价格(指投标价格)划分若干品目,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多个品目,同一款产品只允许投一个品目。通过此次公开招标,确定各类车型的中标供应商及中标价格,国税系统各级税务机关(采购人)以中标价格为最高限价,在各地指定供货商处进行采购。 \r\n “此次招标之所以重视价格,是因为入围车型都是符合标准的,最后看的就是价格。即在车辆购置税的基础价的基础上上扬的幅度大小是此次评标的重要标准。”采购项目处负责人补充强调。 \r\n 据记者了解,国税系统通过协议供货购买的车辆,价格都比较低,这与国税系统在招标时要求厂商提供车型的车辆购置税的基础价有着重要关系。同时,受预算影响,国税系统汽车采购招标通常将投标车型进行初步筛选,确定一定比例的需求量大的竞争入围车型,并在此基础上,采购中心会对入围厂家上一年度在国税系统的采购数量进行统计,并和入围厂家进行谈判,通过一系列手段获得更高的优惠率。为了防止厂家虚报折扣率,国税总局集中采购中心还会随机对汽车厂商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市场行情,并将性价比好的入围车型推荐给国税系统采购人。 \r\n 采购数量大认证不能少 \r\n “此次采购,除了重点考虑汽车报价因素外,汽车的环保、节能、排气量和自主品牌都是重点考虑内容。”该负责人强调说。 对此,前来投标的某汽车供应商代表深有体会:“此次国税系统的招标采购与2006年的第一次招标相比,不仅招标更加规范、服务更加到位、要求更加严格,而且投标企业间的竞争也更加激烈。因此,要想顺利入围,除价格外还必须符合此次招标的其他各项要求,才能增加中标的可能性。” \r\n 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由于公务车领域对新车型品牌影响力有很大的提升效果,加上此次协议供货的有效期限为两年,如果此次不能入围,就意味着在未来两年内,将无缘国税系统的公务车采购项目。因此,投标企业这次都将会给出最大的优惠。但是,投标企业仅凭价格优势还不够,还须具备环保认证和质量认证。即,投标人(供应商)必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如销售公司投标,授权的制造厂商也必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投标产品制造厂商必须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资质。同时,在汽车的环保、节能、排量和自主品牌等方面,也要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对于这些品牌或车型将给予适当加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