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的招标采购项目中提供经篡改的银行资信证明、产品检测报告等材料,成都市德诚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被取消1年内参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r\n商务部近日发布的一份《商务部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的重庆至利川铁路项目第3包接触网设备避雷器、抗雷圈的招标采购项目中,成都市德诚变压器公司向投标人提供经篡改的银行资信证明、产品检测报告等虚假材料,骗取中标。经判定,该公司的行为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42条规定的情形,属于弄虚作假行为,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第33条“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规定。 \r\n根据有关规定,商务部决定取消该公司1年内参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