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建立商业贿赂黑名单
昨天,记者从新郑市纪委获悉,新郑市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建立和落实“黑名单”制度。
一旦有商业贿赂行为,将被标在黑名单上,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土地招拍挂、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去资格。
新郑市纪委、监察局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派驻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及2名工作人员,对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全天候监督检查。
截至目前,新郑市今年已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5件,涉案人员6人,涉案金额13.2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