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不诚信行为,天津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对天津开发区泰榕大酒店有限公司和鸿盛家具(福建)有限公司2家企业作出通报批评,并依照有关法律和文件规定对其进行处罚。据了解,2010年10月20日,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对酒店租赁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政府采购。天津开发区泰榕大酒店有限公司参与投标,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不实的审计报告。天津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在通报中指出,该公司的行为违背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定,属于以虚假行为谋取中标、成交的不诚信行为。根据《关于加强天津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采〔2009〕4号),天津开发区泰榕大酒店有限公司被列为政府采购1级不诚信供应商,该不诚信记录有效期为3年,自公告之日起(公告日期为2010年12月15日)生效。 \r\n 另据了解,2010年9月17日,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天津理工大学公寓家具项目进行现场验收。经检验,中标供应商鸿盛家具(福建)有限公司提供的学生公寓家具部分内容与其投标承诺及合同中规定的内容不符。该行为违背了政府采购相关制度的规定,属于在合同执行中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供应商不诚信行为。根据有关法律和有关规定,鸿盛家具(福建)有限公司也被列为政府采购1级不诚信供应商,该不诚信记录有效期为3年,自公告之日起(公告日期为2010年12月15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