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重大工程招标前须查诚信记录有“污点”单位将被拒之门外 \r\n 东方早报记者 李淑平 李继成 \r\n 通讯员 周峰 \r\n 早报记者近日获悉,上海市重大工程招标前须查诚信记录,而行贿犯罪“黑名单”成重要依据。从2007年以来,上海市各级检察院行贿犯罪“黑名单”查询系统受理查询数逐年翻倍。 \r\n 1月6日上午,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受理首宗行贿犯罪“黑名单”查询案例。查询后,为该区某医用耗材公司出具一份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使公司如期参加投标活动。 \r\n 早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目前本市所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在启动之前,市建交委等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均对投标单位进行审核,查询其诚信记录,其中行贿犯罪“黑名单”是重要依据,有“污点”单位将被拒之门外。 \r\n 据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许佩琴介绍,目前,上海市检察机关录入的行贿犯罪记录信息已经达到2000多条。从上海市检察院受理查询数来看,社会需求和受理数都呈现逐年翻倍的局面。 \r\n 市检察院受理查询数 \r\n 时间单位个人 \r\n 2007年258家82名 \r\n 2008年828家104名 \r\n 2009年2036家361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