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某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在漓渚镇道路、公厕保洁采购项目中,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事后该公司放弃中标。针对该情况,县招标办对该投标单位作出1万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暂停在我县招投标交易一年的处理决定。 \r\n 另有2家单位在参加金柯桥景观大道、钱陶公路、湖东路、瓜渚湖及新开河景观绿地日常管理投标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县招标办对此作出2万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暂停2家单位在我县招投标交易六个月的处理决定。 \r\n 在此,县招标办提醒投标单位要自觉遵守招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招投标活动,维护我县招投标市场公平竞争的交易秩序。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