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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请问老师,招标人对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和中标人达成协议,从新就中标价格进行谈判的行为属不属违法行为?(前提是中标人同意招标人对中标价格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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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五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从法条上来看此种行为无论是在中标通知书前后均是违法行为,由于监管部门要求合同价格就是中标价格,于是乎就产生了阴阳合同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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