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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投入16亿多元补助新疆建廉租房


 发布时间: 2017-05-22     

  今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6.5万套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获得国家预算内投资补助16.2亿元,比去年增加了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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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中央预算内廉租住房专项补助资金、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资金、自治区地方债券资金将于近期下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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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中央加大了对中西部地区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助力度,将廉租住房建设补助标准由每平方米400元,提高到每平方米500元;同时,还将安排167亿元廉租住房专项补助资金,并安排资金对城市、国有工矿棚户区、林区、煤矿棚户区和农村危旧住房改造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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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新疆保障性住房建设将新建廉租住房8.5万套,新建经济适用住房2.7万套,公共租赁住房1.2万套,改造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危旧住房7万套,林区棚户区危旧住房4890套,煤矿棚户区危旧住房5600套,结合抗震安居工程实施改造农村危旧住房15万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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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根据新疆目前的情况,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把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在城市有稳定职业并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供应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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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应当以满足基本居住需求为原则,可以是成套的,也可以是集体宿舍,成套住房建设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公共租赁住房不仅包括政府投资建设的,也包括工业园区管委会、企业等各类主体投资建设的农民工公寓、蓝领公寓、白领公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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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还将安排地方债券资金和财政资金,支持各地廉租住房建设以及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其中,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地方债券资金与去年规模大体相当,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补助标准将结合自治区实际,参照中央补助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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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肖徽表示,各地市、县年度拆迁安置方案已完成审定,并正式核发拆迁许可证。 目前,新疆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已分解下达各地、州、市和各县市。2010年以前开工建设的廉租住房项目将在6月30日前全部竣工,7月31日前完成资格审核,达到入住条件;2010年的新建廉租住房项目将于5月31日前全部开工。2010年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也将于7月31日前全部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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