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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立“终身责任碑”


 发布时间: 2017-05-22     

  安徽省教育厅近日出台校舍安全工程管理办法,要求安徽省新建和改造的中小学校舍今后要设置一个永久性标牌,一旦校舍因质量问题出现安全事故,将从标牌中找到施工时主管领导、教育局长和校长等相关责任人名字,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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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校舍安全工程项目竣工时,均应当在单体建筑醒目位置设置永久性标牌,统一注明“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字样、竣工时间,地方政府领导、教育局局长、学校校长的姓名,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建筑面积,资金来源及数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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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要实行严格的质量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工程项目终身责任追究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及其他重大问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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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为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和重大安全事故,安徽省教育厅还计划吸收当地媒体、学生及家长代表参加工程验收,努力建设“阳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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