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以来,济南市按照“过时取消、合并简化、整合下放、适用保留”的原则,将原有的436项各类审批事项最终清理精简为94项,18项审批事项直接下放到县(市)区。 \r\n 对于精简后的94项审批事项,济南市有关部门逐项进行编码,实行审批项目“编制化”动态管理;凡未取得编码的项目,不能组织实施,从而大大降低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基数。 \r\n 在审批事项“大瘦身”的同时,济南市大幅度压减审批时限,对进入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31个政府部门窗口的各审批环节、申请材料和审批时限进行清理压减,共压减审批环节236个,平均每项压减1.3个;压减申请材料681个,平均每项压减3.6个;压减审批办理时限1104个工作日,平均每项压减5.9个工作日,减少和规范了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的空间。 \r\n 目前,济南市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时限由原来的5天缩短为3天,并实行全程无偿代办制度;工商、税务、海关、质检、外汇、商务6个部门的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重点项目15个工作日完成。 \r\n 通过精简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济南市优化了政务环境,减少了政府对市场的行政干预。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