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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补偿条例》起草 三年后明确标准


 发布时间: 2017-05-22     

  4 月2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生态补偿条例》正式进入起草程序。该条例将明确补偿标准、补偿资金来源、相关利益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等一系列生态补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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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告诉《每日经济新闻》,在我国有关环境和资源的法律法规中,对生态补偿只有原则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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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的 《条例》起草小组包括了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等多个部委的相关司局组成。而专家咨询委员会更是集纳了包括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党委书记陈甦、环境法研究专家常纪文等国内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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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著名环境法专家王灿发表示,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总体思路,该条例的起草思路将通过调研对生态补偿的主题、生态补偿标准的制定、补偿对象、补偿资金来源、申报补偿程序等议题进行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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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例起草领导小组组长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杜鹰亲自担任。有关专家透露,该条例至少将用时三年才能最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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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10年来,我国启动实施了退耕还林等重大生态建设工程,总投资达7000多亿元。同时,累计投入重点流域治污资金达2000多亿元。(记者 宛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