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扬州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加强对评标专家评标现场评标工作的管理。市招标办、交易中心自2010年起实行“一标一评”动态管理制度,结合监管系统对评标专家的不良行为进行扣分处理,并每月在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曝光台予以公布,目的是告知和警示评标专家在评标时应严格遵守评标纪律、认真履行评委职责。 \r\n 2010年一季度,已有33人次被扣分,主要原因为迟到、在评标区违规使用通讯工具或未及时将其放置在规定地点等。其中,有1位评标专家因日常考核低于60分,被暂停评标资格3个月;另有2位评标专家因未能认真履行评委职责,造成不良影响,被暂停评标半年。下阶段市招标办、交易中心将继续加强这方面的工作,进一步规范评标工作中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行为,促进我市招标投标事业的健康发展。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