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完工的市文化中心是2008年市重点工程之一,概算总投资近2亿元。在工程建设中,市检察院针对项目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得到市领导的批示,也得到省检察院的肯定。如今,项目即将完工,检察院尚未发现该项目中存在职务犯罪问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可谓是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r\n 2008年,市检察院参与市文化中心建设项目工程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发现该工程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项目经理疏于履行职责、工程材料不合格、监理人员不到位、监管制度混乱等问题。为此,市检察院于当年9月8日向市文化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检察建议书,提出三方面建议:严格工程项目运行过程中的管理,防止个别人员以权谋私,确保合同的正确履行;加强监理和现场管理,防止不合格建材进场,确保工程质量;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增强招标、采购等事务透明度,预防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r\n 当年9月14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陈昆忠在检察建议上作出批示:“一定要确保质量,绝不允许不合格材料混进整个建筑,坚决防止腐败现象。”9月16日,分管副市长朱福林也作出批示,要求“建设办同志认真学习研究陈市长批示和检察建议书,确保文化中心工程成为‘廉洁工程’”。当天,陈昆忠在全市相关会议上,再次强调有关人员要高度重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做好廉政建设工作,打造阳光工程。 \r\n 市文化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专门成立工作组,进一步摸清工程建设中的问题,抓整改、抓协调。9月18日,施工监理单位认真研究分析了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通过整改,项目经理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施工制度管理进一步完善;不合格的钢材等建筑材料被清除,采购得以规范化;同时还组建了得力的监理班子,落实了监理人员。(张黎明 金检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