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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专项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发布时间: 2017-05-22     

  哈尔滨新闻网讯(侯秀红 记者 季佳莹)记者日前从市纪委、市监察局了解到,哈尔滨市将利用两年左右时间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工程建设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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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专项治理将以中央统一部署的进一步深入排查工程建设项目存在问题为重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2008年以来,全市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重点是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内需促增长项目进行全面排查,要做到项目立项审批过程要查清,工程招标投标情况要查清,项目用地和规划管理情况要查清,工程质量安全情况要查清,资金使用情况要查清。对查清过程中主动认识和纠正问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从轻从宽处理;对排查工作中走过场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补课”;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拒不纠正、压案不查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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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将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为突破点,重点查处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城乡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土地审批出让等谋取私利的案件;严肃查办违纪违法审批立项、规避和虚假招标、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擅自变更规划和设计、改变土地用途和提高容积率的案件;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等案件。对因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要适时公布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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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治理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哈尔滨市成立了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并从市直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综合组和监督检查组,并按区域划分工作任务,将采取专项检查、综合检查、定期抽查、挂牌督办等方式,对各区、县(市)和市直有关部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同时,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还将通过开展执法监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稽查和财政监察,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不抓不管、敷衍应付的单位和部门,要严肃进行追究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