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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造成3人死亡单位清出建筑市场


 发布时间: 2017-05-22     

深圳新闻网 (记者 游细平)去年“12.28福永凤凰花苑”事故再次暴露了我市工程建设领域严峻的安全形势,市住房和建设局昨天宣布,将开展为期一年的全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整治行动,对造成3人或3人死亡以上较大事故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永远清理出深圳建筑工程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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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去年全市发生建筑安全生产事故16起,死亡22人,其中发生一般事故15起,较大事故1起,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上年有所上升,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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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此次整治重点涉及行业整治、安全整治、质量整治、文明施工整治4个方面。特别强调了一票否决措施,具体规定:对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的,予以责任单位长期红色警示,警示期内,责任单位停止参加工程投标和承接业务。对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的责任单位,属于政府工程预选承包商的,清出预选承包商名录。企业出借资质,转包挂靠的,予以责任单位长期红色警示,警示期内,停止参加工程投标和承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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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整治采取了比以往更严厉的处罚措施,规定,造成1人死亡,或者5人以下重伤,或者5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责令停工整改,予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红色警示6个月;警示期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停止参加工程投标和承接业务。造成2人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5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责令停工整改,予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红色警示1年;警示期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停止参加工程投标和承接业务。发生3人或3人死亡较大以上事故的,按一票否决措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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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昨天的大会上,媒体曝光被特别提到。市住房和建设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如果施工单位被媒体曝光,责任单位和个人将要受到重罚。因质量问题被媒体报道的,予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红色警示3个月,警示期间,停止参加工程投标和承接业务。因文明施工问题被媒体报道的,予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红色警示1个月;警示期间,停止参加工程投标和承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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