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蔡志军报道 昨天,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审议了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方案处理意见报告,由吴立民等11名人大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选若干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程监督的议案》,获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支持,拟通过立法对这种跟踪监督的方式加以制度化。 \r\n 据悉,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大会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7件。目前,7件代表议案已全部处理完毕。处理结果是:7件代表议案中,采纳代表意见、正在办理落实的2件,1件监督议案提出的监督工作已在进行中,1件立法议案已列入2009年立法计划;2件因为条件暂不成熟,不列入常委会工作,3件转请其他有关部门作进一步研究论证。处理意见报告在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后,将向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 \r\n 根据对《关于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选若干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程监督的议案》的处理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思路,采取委托专业的中介机构进行监督的方法,对若干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和人民群众关注的民生项目进行跟踪监督。在监督对象的选择上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由政府相关部门提供了20个备选项目,从中选取了5个项目作为跟踪监督对象,包括布吉污水处理厂、南坪快速二期A段项目、深圳市居住证系统工程、深圳市疾病控制中心迁址新建工程、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目前已经确定3家中介机构参与项目跟踪监督,监督工作将在2010年6月完成,并向社会公布监督结果。 \r\n 此外,由黄伟光10名代表提出的议案——修改《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已列入2009年立法计划(调研项目)。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