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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等谈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 必要时采取行政手段


 发布时间: 2017-05-22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12月30日上午召开“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第四次部门联合信息发布会,由发展改革委产业司、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司、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负责同志介绍贯彻落实国发[2009]38号文件精神,规范和引导煤化工、风电设备等行业健康发展方面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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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各地建设煤化工项目积极性非常高,如何真正做到控制产能并确保调控有效,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司副司长李宁宁表示:首先各级政府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38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严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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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时加强信息引导,采取经济、环保、法律等方面的手段,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一些行政方面的手段,综合地进行调控。同时也要加大结构调整的力度,加快技术进步,对违规的项目必须停止建设或生产,齐抓共管。政府各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应该认真履行职责,违者国家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对违反上述政策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行为进行问责,要进行严肃处理,来抑制产能过剩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