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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亿万投资审计:部分地区配套资金40%未落实


 发布时间: 2017-05-22     

  本报讯 “有些地区和项目的配套资金还没有完全落实,这种情况在不同地区、不同项目上表现程度是不同的,最高的地区配套资金有40%还没有落实。”在24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审计署副审计长董大胜总结4万亿投资审计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时透露上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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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董大胜介绍,今年9月份到10月份审计署对17个省和6个中央级的部门和单位在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政策效果进行了审计调查,并且重点抽查了1981个项目。其中,中央投资的项目1665个,地方政府投资的项目105个,社会投资报政府备案或者核准的项目211个,目前此项工作还没有完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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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董大胜表示,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主要有六个方面。其一便是,有些地区和项目的配套资金还没有完全落实,这种情况在不同地区、不同项目上表现程度是不同的,最高的地区配套资金有40%还没有落实。对于配套资金不落实的问题审计署也进行了研究,董大胜总结原因说,一方面地方政府,特别是市、县级政府的财力比较紧张。其次,有些工程进度还不一定马上需要配套资金的进入,因为工程建设有一个过程。再者,地方把有些资金投入到了他们认为是更加必要的项目,没有投入到中央建设项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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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除此之外,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还包括:有些项目在立项审批或者建设的过程当中执行国家有关土地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不够严格,有一部分项目存在着土地上未批先占或者超面积占用土地的情况,有些项目环境评价的手续不够完备;有些项目建设单位没有经过批准就改变了设计和建设规模、降低了建设标准,或者改变了项目用途,使这个项目没有达到预期的建设效果;在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上还存在着少量挤占挪用现象,比如说用已完工的项目重复申请政府投资问题;部分地方政府没有将中央代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优先用于中央投资项目,而是用于安排地方项目的建设或者其它方面;通过地方政府融资的建设项目负债率比较高,这样给地方政府带来了一定的债务压力、财政风险。 (实习记者 王涛 记者 方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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