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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5年将建设87条线路 总里程2495公里 总投资9886亿元


 发布时间: 2017-05-22     

  质量安全联络员会暨风险管理应急救援经验交流会在沪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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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本报讯(记者 顾今)我国已有25个城市的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获得国务院批复;到2015年前后,将建设87条线路、总里程2495公里,总投资9886亿元。截至今年11月,北京、上海、广州等19个城市共有57条、1400公里线路同时在建;福州、昆明、大连、青岛等刚获批准的城市将于近期开始首条线路的建设。这是记者从12月10日至11日在上海召开的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联络员会暨风险管理应急救援经验交流会上获悉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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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这次会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质量安全监管司主办。全国各省、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中央企业的代表百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质量安全监管司副司长曲琦作重要讲话。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深圳市建设局、上海申通集团、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公司、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苏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6家单位分别介绍了在风险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中的有益做法。期间,与会代表对已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广泛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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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据介绍,近年来,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有关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轨道交通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认真贯彻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工程质量安全工作重要部署,结合地方实际强化管理,取得了明显的进展。特别是一些刚开始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的地区和单位,也做了许多积极的探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形势保持总体平稳。近两年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立法工作稳步推进。住建部起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和《关于地铁工程建设工期和造价有关问题的研究报告》,地方和企业则积极建章立制。二是监督管理取得进展,体制机制逐步理顺。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承担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下转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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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基本均成立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领导机构;监督检查制度化规范化。从2003年开始,住建部每两年组织一次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生产检查,包括建设和运营安全。去年机构改革后,将其相应调整为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今年4月至5月,住建部组织6个工作组,分赴全国18个城市开展督查,共抽查47个工程项目,涉及投资额约120亿元。从督查情况看,说明抽查项目总体上能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工程质量安全状况总体受控。三是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取得进展,住建部2007年底制定《地铁及地下空间工程风险管理指南》,各地采取了一系列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建立了从政府部门到工程项目的轨道交通工程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四是教育培训和技术进步取得进展。截至目前,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已在杭州、沈阳、深圳、重庆、长沙、宁波等地举办了6期培训班,培训人员1000余人。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各地参加地铁工程质量安全培训的监理人员达5000余名;信息化水平提高;施工技术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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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会议认为,随着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模的快速增加,一些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的老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质量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目前面临着六大问题:即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安全风险突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程工期和造价不尽合理、法规标准尚不完善、人才力量严重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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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会议强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是政府投资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确保其质量和安全,不仅是技术问题、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和民生问题。为此,要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妥善处理好轨道交通工程进度速度与质量安全的关系,针对轨道交通工程风险高、主体多、政府投资特色明显等特点,加强制度建设,加大法规执行和落实力度,切实加强和改进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各类事故。一是要着力健全责任体系,充分发挥各方合力。要进一步健全明确清晰、统筹协调、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避免职责交叉,实现权责一致,加强相互衔接,防止互相推诿。根据《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建设单位要对项目建设的安全质量负总责,勘察设计单位要对勘察、设计安全质量负责,施工单位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质量负责,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安全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工程监测、检测、施工图审查单位等工程中介服务机构要对监测数据、检测结果和施工图审查意见的准确性及质量负责。二是着力抓好责任落实,完善质量安全工作格局。三是着力建立合理工期造价保障机制,夯实工程质量安全基础。四着力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强化全过程风险预防和控制。五是要继续加大培训力度、完善联络员工作制度,提高质量安全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