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放)为保证政府投资安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郑州市将重大工程和民生工程纳入有效监督范围,为郑州的城市发展提供有力保障。3年来,郑州市检察机关共发现纠正20余起工程建设的违规行为,止损6100万元。为防止“大楼立起来,干部倒下来”,郑州市检察机关出台《关于服务郑州市跨越式发展新3年行动计划十大工程建设的意见》,明确了两级检察院,服务十大工程356个项目的责任,并制定了联席会议、工程项目联系人和案件风险评估等10项制度。 \r\n \r\n 郑州市检察机关根据近几年违法案件的特点,把工程建设、土地管理等重点领域作为预防工作重点,先后在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开展了预防调查活动。在职务犯罪多发领域抓预防,近3年来,共监督163个工程项目招投标,资金40多亿元,发现并纠正了20余起围标、串标、诱导评标、评标结果不正确等问题,18个标段被作废处理,一个中介公司和两个投标公司被逐出本地建筑市场,14个公司被取消投标资格。 \r\n \r\n 郑州市检察机关总结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在预防工程实现了“三个结合”。一是结合办案开展个案预防。办案坚持“一岗双责”,职务犯罪案件的承办人既是侦查员,也是个案预防的第一负责人,3年多来,个案预防率在90%以上。二是结合行业性质开展系统预防。郑州轨道交通建设是郑州市投资规模最大、建设周期最长的一项基础设施工程,总投资1000多亿元。郑州检察机关到郑州地铁枢纽工程、地铁七里河站和农业路站的施工现场,实地考察工程建设方案、施工进度、工程难度等,与中铁十一局等承建单位负责人交流,了解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征询对在施工中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结合实际建立社会的预防工作机制。目前全市两级预防已全部纳入了当地党委、政府综合目标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