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披露广州绿化改造中一块石头价格高达2万元,且三家施工单位都是市政园林局的下属单位,这引起了公众质疑。13日,市政园林局首度回应 “天价石”质疑,称石头是800块钱一吨买回来的,施工单位没有招标也是因为广州大道绿化改造需在今年12月前全部完成,工期时间紧。且全程都有纪检和审计部门介入。其绿化改造价低于北京、南宁,全程都有纪检和审计部门介入,不存在腐败。(10月14日《新快报》) \r\n 好家伙!800元一吨的巨石放在绿化带里,是不是太奢侈了? \r\n 我纳闷,既然广州市区没有现成的巨石,何必一定要在长长的绿化带中“栽石”成景呢?把单调的城市改造得“原生态”一些,出发点没错,但总不能不计成本和不顾实际。就近利用资源,一样可以将绿化带装扮得漂漂亮亮。并且,完全可以绕开其他城市爱走的市政绿化老路,栽培出与众不同的绿化气质来。 \r\n 再说,任何一项市政工程不能以工期紧就淡化透明机制,或者说就省掉一项市政工程应具的最基本的运行程序。市政工程无小事,均与市民利益紧密相联,它理应运行在一间透明的玻璃屋里。市民有权知悉市民工程的招标、开工、建设、工期、成本的相关公共信息。而作为公共事业管理部门,要应该使公权在运行中始终能见光,这也是现代公共事业管理者的职责要求。 \r\n 公共管理者这种以“时间紧、任务重”作为不按程序运行的理由,容易让一些本想躲过公众监督的公权力产生一种有理由不用监督的错觉,以为公权不用公开的理由可以主观找寻。作为公共事业管理者民生事业“服务人”的各级公仆,理应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及时将“石头”的采购、运输、建设等财务成本信息彻底公开,这样才会消解公众心中的悬疑。周明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