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精神,水利部日前成立治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成立水利部治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了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r\n 近日,水利部党组成员、中纪委驻部纪检组组长董力,副部长矫勇主持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水利系统的贯彻落实工作。 \r\n 会议强调,要扎扎实实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和专业性都很强,用2年左右的时间完成中央下达的任务,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必须以改革创新、科学务实的精神,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一要抓住关键环节,解决突出问题。要以政府投资水利建设项目为重点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查找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二要突出监管重点,加大监管力度。要特别加强对民生水利工程的监管,各有关部门在切实履行行政管理监督职能的同时,要继续发挥行政监察、稽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制的作用,并积极探索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增强监管效果的有效方法,发挥综合效能。三要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中形成的创新成果转化为规章制度,完善体制机制,要全面清理、修订、健全、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法规制度,并加快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四要加大办案力度,查处腐败案件。要坚决查办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案件,严厉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以及擅自变更规划和设计、截留挪用建设资金等违纪违法案件。积极拓宽案源渠道,形成有效的举报投诉网络,健全举报投诉处理机制。 \r\n 水利部治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大家就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进行了讨论。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