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n\r\n \r\n \r\n  | \r\n \r\n \r\n | \r\n \r\n \r\n \r\n\r\n 审计署昨日发布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结果,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r\n \r\n 昨日,审计署发布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结果(第1号)。审计署组织驻成都等4个特派办对投资较大的76个重建项目进行重点跟踪审计,涉及计划总投资336.94亿元。审计结果表明,第一批76个项目的资金使用和建设管理情况总体是好的,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但部分项目存在的四类问题,涉及资金总额超过2.4亿元。 \r\n 问题1:多计损失套取资金涉及资金:2.04亿 \r\n 根据审计署的统计,8个项目规划编制及落实不够准确。比如,四川省安县新县城堤防工程多计地震受灾损失,导致多安排中央财政资金1554万元;广元市元坝区堤防工程高报概算,多申请中央资金104.3万元;陕西省勉县将震前已支付征地款400万元、正在实施的诸葛路工程项目纳入灾后重建规划;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省道101线中江段2个道路修复项目和省道106中江到乐至界道路修复项目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重复列入当地投资计划,多列1.84亿元。 \r\n 审计署发现上述问题后及时提出审计建议,目前,安县政府已将新县城堤防工程中重复安排的中央资金1544万元收回财政,其他项目多安排的829.3万元中央资金正在整改中。 \r\n 问题2:资金被挤占挪用涉及资金:2606万 \r\n “5个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不够严格,涉及金额2605.73万元。”审计署表示,甘肃省陇南市成县农村住房重建、康县整村就地重建2个项目因进展缓慢,农房维修加固资金1601万元滞留在乡镇恢复重建专户;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将农村住房灾后重建项目资金850万元,借给武都区发改委,用于2004年、2005年该区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剑门关景区项目指挥部将剑门蜀道风景区恢复重建项目资金150万元拨付剑门关景区管委会,用于支付以前年度其他项目所欠的设计费。 \r\n 根据审计意见,甘肃省陇南市成县、康县滞留在乡镇恢复重建专户的农房维修加固资金1601万元,已拨付到农户;陇南市武都区、广元市元坝区已归还了被改变用途的资金854.73万元;其他项目资金使用问题正在整改中。 \r\n 问题3:环评等工作不到位 \r\n 涉及资金:不详 \r\n 审计署称,有28个项目环境评价、设计、招标等前期工作不到位。其中,省道210线宝兴至夹金山122公里公路、国道108线雅安至菩萨岗段二级公路154公里、中国移动陇南公司生产楼工程等18个项目没有环境评价审批;四川省阿坝州茂县500千伏输变电恢复重建、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异地重建等14个项目边设计审批、边施工。阿坝二台山220千伏输变电恢复重建等8个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 \r\n 根据审计意见,上述项目正在逐步补充完善相关建设审批手续;项目主管和审批部门在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前期工作时间的同时,也在着手规范和加强关键环节审批管理。 \r\n 问题4: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涉及资金:1469万 \r\n 审计署举例称,四川省广元市元坝区堤防工程浆砌石砂浆强度较低、石质较差,工程所使用的部分水泥无检验单;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汉王镇和两水镇农村住房重建项目拖欠供应商钢材、水泥款946万元;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阳平镇概算投资100万元的水塔加固项目因政府投资未足额到位,建设资金由村民集资和施工单位垫付;四川省安县高川乡灾后防洪堤新建和加固工程在未得到主管部门审批情况下变更设计,导致工程结算价比中标价增加164万元。 \r\n 此外,审计抽查的汶川县6栋住房维修加固工程,报送的结算价为258.84万元,经审计核实,实际工程造价仅为90.88万元,占送审造价的35.11%。目前,各有关项目建设单位正在认真进行整改。(作者:李 芹)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