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招标与投标网
欢迎访问中国招投标网!  当前时间:
推荐公告
西南大学 - 竞价公告 ...
苏州城北路(长浒大桥~娄江...
2017年度吴江区公路安全...
吴江区庙震桃南段(东方大道...
市妇幼保健院新建妇幼保健中...
苏州市吴江区玛瑙庵大桥改造...
122省道镇江丹阳段(姚庄...
南京地铁运营线路财产保险经...
苏州城北路(长浒大桥~娄江...
[评标结果公示]2017年...
2017年南京市公交专用道...
  你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内容页面

山东收费公路经营权向民企开放


 发布时间: 2017-05-22     

  《意见》指出,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已建成政府还贷公路与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穴含桥梁和隧道雪,均成为对外招商引资的主体。

\r\n

  凡符合条件的国内外经济组织均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意见,平等参与竞争。山东省内的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辖区的公路招商引资工作。

\r\n

 《意见》称,收费权转让项目和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设立的项目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为:一是投资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二是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已全部出资到位,企业所有者权益不低于转让项目实际造价或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的35%;三是在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中,项目公司应当符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经营性公路项目法人资格标准,并已办理项目法人备案手续;第四,投资协议约定的其他条件。

\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