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抑嫱 记者曹轩)为全面提升出租汽车行业的服务水平,规范经营行为,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从今年4月份开始,省交通运输厅、省总工会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出租汽车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r\n 出租汽车作为城市交通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代表着一座城市的发展水平,更是城市文明的窗口和名片。据了解,目前全省出租车总量已达到6.5万辆,从业人员12.8万,而部分驾驶员缺乏精神文明意识,态度恶劣拒载乘客、违规超速超载等现象成为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进一步强化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安全运营和文明服务意识,全面提升出租汽车行业的文明程度显得尤为必要。 \r\n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主要任务是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做到全省出租汽车行业科学管理水平的提高、市场秩序的好转、工作作风的改进。活动范围包括组织指导部门、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出租汽车经营者、出租汽车车队、出租汽车驾驶员,以及有关的管理人员。 \r\n 活动将围绕提高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技能,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文明水平,做到文明行车、规范用语、车容整洁、守法经营等开展一系列评比,并对出租汽车企业管理、安全生产、运营服务等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同时,活动期间相关部门还将采取措施,解决出租汽车企业不合理负担问题,研究解决出租车驾驶员停车难,加油(气)难、如厕难、吃饭难等实际困难。 \r\n 全省各级出租车主管部门将严格按照评比标准进行考核、打分,并将评比结果与日常经营管理挂钩,对评定为三A级的出租车企业,在运力投放、经营权招标、车辆更新、有偿使用金收取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和优惠。对年度考核差的企业将责令限期整改,并取消其参与出租车经营权招投标资格。对获得“星级驾驶员”和“文明服务车”称号的司机和经营者将给予相应奖励,并颁发文明标识;对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重新进行学习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补考仍不合格的,将依法吊销从业资格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