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原副局长梁晓琦受贿又曝内幕 \r\n 为了在重庆大剧院玻璃幕墙工程招投标中占得先机,陕西艺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艺林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拿出680万元行贿时任市规划局副局长的梁晓琦,被法院判处罚金120万元。昨日,该判决生效。 \r\n 字画西装有玄机 \r\n 永川区检察院查明,2007年10月,艺林公司北京分公司执行总经理王炜拿出一张存有30万元的工商银行卡,藏在买来的一幅字画里,在请梁晓琦吃饭时一起奉上。事后,在重庆大剧院确定招投标单位时,艺林公司本无资格,但经过梁晓琦的运作,艺林公司进入候选名单。 \r\n 为了增大中标希望,艺林公司领导商量后,派王炜办了两张交通银行卡,每张存入50万元。王炜将卡塞进为梁晓琦定做的西服的口袋中,一起送出。 \r\n 直接打钱到账户 \r\n 2008年元月初,艺林公司加送250万元给梁晓琦。 \r\n 2008年1月22日,招投标正式开始。王炜和艺林公司总经理冯宝生了解到各单位的报价后,估计自己公司的经济标排在第二三位,为了增加中标希望,想让专家在技术标上分数评高一点。当天中午,二人报请相关领导后,打了300万元在梁晓琦的工商银行账户上,希望其出面帮忙活动。 \r\n 谎称是送设计费 \r\n 机关算尽,艺林公司还是没有中标——招投标结果出来前,梁晓琦落马。 \r\n 得知梁晓琦出事,冯宝生等人想方设法掩盖事实。他们按送钱时间、金额补办了四张借条,全部以技术设计咨询费的名义出具,并再三约定统一口径。之后,艺林公司还分别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市检察院发函,自称给梁晓琦的680万元是设计费和咨询费。 \r\n 检察院经过反复调查,最终揭穿谎言。王炜交代:“公司送钱给梁晓琦,就是请他帮忙,是为了在重庆大剧院幕墙工程里中标。” \r\n 上月19日,法院一审以单位行贿罪,判处艺林公司罚金120万元,总经理冯宝生和北京分公司执行总经理王炜分别被判刑8个月。 \r\n 记者 罗玺 通讯员 徐一村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