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信部、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下称《推进规划》)。文件提出,到2015年,主要再生有色金属产量达到1200万吨。 \r\n \r\n 《推进规划》制定了我国再生有色金属产业5年后发展目标,到2015年,再生有色金属产业规模和产量比重明显提高,预处理拆解、熔炼、节能环保技术装备水平大幅提升,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节能减排和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高。 \r\n具体来说,到2015年主要再生有色金属产量达到1200万吨,其中再生铜、再生铝、再生铅占当年铜、铝、铅产量的比例分别达到40%、30%、40%左右。到2015年,再生铜、再生铝行业形成一批年产10万吨以上规模化企业,再生铅行业形成一批年产5万吨以上规模化企业。前10位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50%以上;培育形成若干产业集聚发展的重点地区,其产能比重超过80%。到2015年,产业整体技术装备水平明显提高。 \r\n \r\n 文件并就我国废旧有色金属资源及加工园区分布情况,提出进一步优化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布局。将浙江、广东、山东、天津、江西等地区作为再生铜重点支持区域,将广东、浙江、重庆、上海、河南等地区作为再生铝重点发展区域,并将加大安徽、河南、山东、江苏、湖北等地区发展再生铅的支持力度。 \r\n \r\n 《推进规划》还指出,要充分发挥金融、财政、税收、环保、土地等政策手段作用,落实和完善促进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的财税支持政策。制定《再生有色金属回收利用管理办法》,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出台促进再生有色金属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规章制度。推行再生有色金属复杂物料预处理拆解、熔炼、加工等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制度。 \r\n \r\n 建立健全再生有色金属标准体系,加快制定、修订、宣贯相关技术和产品标准。研究建立再生有色金属回收利用评价指标和监测体系。 \r\n \r\n 文件最后强调,要进一步强化环保监管和治理。加工园区应建立“三废”实时监测系统,加强安全、劳动保护和环保设施建设,实现污染物集中处理。(文/马昌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