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g\") \r\n环境保护部科技司技术处处长姜宏 \r\n \r\n第二届公共采购国际论坛分会 \r\n 1993年,原国家环保局推出了我国的环境标志——中国环境标志,旨在建立科学规范的“绿色产品”标准,保护消费的合法权益;通过广泛宣传推广环境标志产品,影响人民群众的消费习惯,以此提高“绿色产品”的竞争力。中国环境标志产品发展的重点是与人民生活密切和环境保护重点领域的产品。 \r\n \r\n 2006年10月24日,财政部和原国家环保局联合颁布《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该意见中规定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应当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不得采购危害环境及人体健康的产品。2007年6月3日,针对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的严峻形势,国务院又下发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要加强政府机构节能和绿色采购,认真落实《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制度,不断扩大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范围。 \r\n \r\n 为进一步扩大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范围,加大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工作力度,2010年3月30日,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0]31号),对已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进行了调整,并在环境保护部等相关网站发布了调整后的第五期环保清单。 \r\n \r\n 环境保护部等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一系列举措,经过实践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就此问题,环境保护部科技司技术处处长姜宏在“第二届公共采购国际论坛”上表示,截止到2010年,环境保护部已批准并发布了84项环境标志产品标准,开展了84类的产品环境标志认证,共有1800多家企业,3万多种规格型号的产品获得中国环境标志,并形成了年产值约1000亿元人民币的环境标志产品群体。 \r\n \r\n 会上他还强调,大力推进可持续消费方式,实行环境标识、环境认证等制度,是国家推动可持续发展经济战略的重要手段。(文/马昌盛)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