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招标与投标网
欢迎访问中国招投标网!  当前时间:
推荐公告
西南大学 - 竞价公告 ...
苏州城北路(长浒大桥~娄江...
2017年度吴江区公路安全...
吴江区庙震桃南段(东方大道...
市妇幼保健院新建妇幼保健中...
苏州市吴江区玛瑙庵大桥改造...
122省道镇江丹阳段(姚庄...
南京地铁运营线路财产保险经...
苏州城北路(长浒大桥~娄江...
[评标结果公示]2017年...
2017年南京市公交专用道...
  你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内容页面

“挂靠”成为建筑行业“潜规则”


 发布时间: 2017-05-22     

  出租营业执照新型违法案件被查处

\r\n

  南方日报讯(记者/陈道嫦通讯员/李海容蒋春香)为整顿建筑市场经济秩序与规范工程运营,清远工商部门经检支队日前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查处了一起建筑公司出租营业执照的新型违法案件。

\r\n

  据了解,该建筑公司在高额“管理费”利润的驱使下,擅自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公章等出租给不具备任何资质的个人,同意对方以其公司名义参与工程招投标、签订施工合同、开设银行账户等,但建筑公司不投入资金、设备,也不参与施工。

\r\n

  据称,此种操作运营模式俗称“挂靠”,是建筑行业通行的“潜规则”。投标成功后,双方签订内部承包合同,约定承租执照的个人自行承担工程质量和安全等一切相关责任,建筑公司以现金等方式,收取工程款的1%作为工程管理费。

\r\n

  执法部门认为,该建筑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已构成出租营业执照的违法行为。目前清远工商市局经检支队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执法部门表示,将继续加大对建筑工程公司的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建筑行业的经济秩序。

\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