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各地商品房住宅用地“招拍挂”出让中,谁举牌到最后谁就是胜利者,价高者得的土地出让制度,其最大的好处就是防止暗箱操作,以及由此导致的腐败和国有资产流失。也有业内人士提出,价高者得土地的土地制度导致地价上涨推高房价,甚至出现因市场或政策及开发商资金问题,导致土地闲置。记者从省国土资源环境厅获悉,海南或通过综合评标方式,逐步改变过去“为卖地而卖地”的土地拍卖方式。在土地招拍挂时,通过综合评标方式,多方面对开发商进行综合考量。 \r\n 据介绍,今年3月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尽管商品房地价过高,但仍要坚持土地招拍挂制度,不过土地拍卖制度同时要尝试探索土地出让综合评标方法。国土部正在和一些地方政府做一些探索,采取更多的评标方式。土地招拍挂制度还要不断完善,按照“国11条”的思路,不一定完全是价高者得。 \r\n 据了解,北京完善商品房住宅用地“招拍挂”出让方式,更多采用综合评标的方式,开发商的报价在评标中的比重只占25%。在综合评标方式中,评标因素包括土地价款、付款进度、开发建设周期、企业资质、业绩、财务情况等。同时,投标人以往出让合同履约情况、参与建设政策性住房情况,以及投标人近期拿地情况和对未来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的承诺等因素,也首次纳入评标条件。其中投标地价款的因素被弱化,由以往在总分中占50分下降为25分。在评标过程中,设定合理的价格区间,由社会中介机构和专家对于目前的地价进行评估,设定一个该地块地价的区间,如果超过了这个区间,即使开发商的报价很高,也无法获得加分,报高价也就没有了意义。虽然综合评标不会在各地所有出让土地使用,但是从一些城市的试点实践看,确实可以一定程度上防止现场竞价催生地王。 \r\n 据介绍,目前海南土地市场比较平稳有序。与今年1月份相比,海南土地市场的竞争局面有所趋缓,市场交易、价格水平无明显下降,土地供应节奏比较有序。为进一步改善“价高者得”的土地挂牌出让方式,海南将在部分热点地块探索综合评标方式试点工作,将通过综合评标方式,逐步改变过去“为卖地而卖地”的土地拍卖方式。在土地招拍挂时,综合评标方式将会从多方面对开发商进行综合考量。 \r\n 本报5月16日讯(记者光明)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