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第二届亚洲光伏峰会”透露,国家发改委及能源局正在抓紧制定《可再生能源法》的系列配套细则,其中“可再生能源配额管理办法”是其中的重要一项。据了解,目前“配额管理办法”的初稿已制定完毕,并已经开始征求意见。 \r\n 所谓配额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用法律的形式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在总发电量中所占的份额进行强制性规定,是一个以市场为基础的、公正的、不需要政府进行投资和管理的政策模式。供电公司通过市场寻求最低成本、最高效率和最灵活的方式来完成配额标准;政府的角色简化为制定目标、监督政策的执行和实施有效监管等。 \r\n 据悉,政策将配额指标的义务承担者大致圈定为电网企业和大型发电企业。这两年,我国的新能源项目的投产速度猛增,但电网企业的并网积极性却不高,将电网企业确定为配额指标的义务承担者,有望使“剃头挑子一头热”的现状改观。 \r\n 当然,配额指标的绝对量和相对量的确定是个“老大难”问题。专家建议,不妨以实际发电量为基础给义务承担者分配一定额度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或输送指标,不仅要确定比例,还要确定一定时期(如一年)内的绝对量。 \r\n 同时,新版《可再生能源法》及其细则将纳入奖惩措施。对于如期完成配额的企业,将以公开名录等方式给予荣誉性鼓励,而对于未能完成指标的企业,将给予切实的惩罚措施。对此,不少新能源企业纷纷叫好。但也有一些企业表示出担忧,如果惩罚措施的力度过轻,很难起到预期效果。原因是,目前不少新能源项目投建的地点离主网架较远,为使新能源电量并网需要投入巨资建设输电线路,如果罚款额度不高,电网企业可能宁愿选择接受罚款。可见,份额标准的确定、可交易的市场体系的建立、处罚标准的制定等都需要不断细化,使配额制度能够成功推行。 \r\n 配额制度还不能一设了之。因为配额制度相当于设定了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的上限,不能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必须进行不断的调整。由于价格完全取决于市场竞争,因此还需防止大企业集团凭借优势地位产生垄断,从而限制和排斥了中小投资者进入可再生能源发电市场。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