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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提出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


 发布时间: 2017-05-22     

  为推广新能源汽车,山东省近日提出,把聊城、德州等济南周边6市纳入到济南都市圈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规划方案,全年力争推广350辆新能源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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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据了解,济南是国家首批13个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之一,试点城市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购置时最高每辆可获60万元的财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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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副省长王军民近日表示,将借助国家启动个人购买新能源轿车享受国家财政补贴政策,争取将济南及聊城、德州、滨州、淄博、泰安、莱芜等都市圈城市群共同列入国家示范城市,统一享受国家示范城市补贴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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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2010年的推广目标是,在省内力争推广350辆新能源客车开展示范。交通、公安等政府部门采购领域推广新能源专用巡防车,全年在全省范围分别推广500辆,力争达到100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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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王军民表示,今年,山东省财政将拿出6000万元,其中2000万元用于支持本省生产的新能源客车推广示范,2000万元用于支持省内骨干电池、电机等新能源零部件企业与整车配套,鼓励形成产业集群,2000万元用于公安和交通巡防车的示范推广等。(记者袁军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