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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企业拖欠工程款不得开发新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2017-05-22     

  本报讯(记者 熊德壮)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就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出紧急通知,其中要求,要从源头上防治发生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地方政府未能解决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除极特殊的项目外,一律不再批准其新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对有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律不得批准其新开发建设项目和为其办理用地手续。对于拖欠时间长、涉及数额大、一时无法解决的拖欠工资,要通过动用应急周转金等资金渠道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给予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必要的生活救助。另外,建设工程承包企业追回的拖欠工程款应当优先用于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